4QiebgpIgKL society.huanqiu.comarticle房间有虫、搓澡受伤……女子“碰瓷”上海20余家酒店,通过差评报警威胁,获免单及赔偿!法院判了/e3pmh19vt/e3ps21dgq“皮肤过敏”“房间有虫”“搓澡受伤”…… 短短一个半月, 女子王某辗转上海20余家 酒店、温泉馆、洗浴中心, 通过差评威胁、报警纠缠、 长时间滞留等方式, 迫使商家免除房费及赔偿共计7000余元, 将精心策划的“碰瓷”闹剧伪装成消费纠纷。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王某依法提起公诉。 以“索赔”为名,行“滋扰”之实 2025年2月至4月间,王某来到上海,在无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的情况下,先后入住20余家酒店、温泉馆等场所。与寻常顾客不同的是,每一次消费,她都有着不可告人的真实目的:或是提前将蟋蟀带入房间制造不卫生假象,或是在退房前故意抓挠皮肤伪造过敏痕迹,甚至在被发现病历显示其入住前已确诊皮肤过敏后,仍然在退房时坚持要求商家免单或赔偿。 一旦商家试图解释,她便以“给差评”、报警协商、要求商家陪同就医、长时间滞留经营场所、与刚开业商户争吵等方式纠缠要挟。部分商家因担心影响声誉、耗费时间,最终选择妥协免单。 到案后,王某供述其自小为过敏性皮肤,故意抓挠皮肤制造过敏症状,借此索要退款。她还曾上网查阅消费纠纷相关法律,试图规避风险。 从20起事实中还原犯罪全貌 王某的犯罪行为,被精心伪装成普通的消费者维权纠纷。案件侦查初期,普陀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发现王某涉及数家场所的消费纠纷线索,但单笔金额较小,证据分散,难以完整呈现其行为全貌。 普陀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向公安机关提出针对性取证意见,明确重点调取王某的入住记录、投诉内容、商家证言及监控视频的侦查方向。按照检察机关的意见,公安机关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最终犯罪事实补充查明至20起,经审查,其中17起获得免单或退款,金额共计7000余元。 案件移送至普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对案件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主观上,王某具有“无事生非”的故意:在无稳定收入的情况下,持续一个多月在上海高频次更换住宿地点,每次消费后均以皮肤过敏等主观性强、难以即时验证的理由索赔,对象均为注重口碑的服务行业商户,入住动机不纯、索赔行为高频,完全脱离正常消费者维权范畴。 客观上,王某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中“强拿硬要”犯罪行为特征。通过语言威胁、舆论施压、滞留纠缠、频繁报警等手段,在公共场所持续施压,迫使商家妥协,不仅侵犯了商家的财产权,严重干扰正常经营秩序,更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依法讯问王某时,检察官向其阐明行为性质及法律后果。面对确凿证据,王某最终认罪认罚,并表示愿意退赔损失。 2026年2月2日,普陀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3月6日,该案在普陀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 检察官提醒:法律保护每一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绝不允许以维权之名,行违法犯罪之实。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和文明理性的维权环境,任何企图通过报警要挟、纠缠滋扰等不正当手段,借“维权”之名侵占他人财物、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记者:解敏 通讯员:姚彦静 1773315279037责编:张燕萍新民晚报177331527903711[]{"email":"zhangyanping@huanqiu.com","name":"张燕萍"}
“皮肤过敏”“房间有虫”“搓澡受伤”…… 短短一个半月, 女子王某辗转上海20余家 酒店、温泉馆、洗浴中心, 通过差评威胁、报警纠缠、 长时间滞留等方式, 迫使商家免除房费及赔偿共计7000余元, 将精心策划的“碰瓷”闹剧伪装成消费纠纷。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王某依法提起公诉。 以“索赔”为名,行“滋扰”之实 2025年2月至4月间,王某来到上海,在无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的情况下,先后入住20余家酒店、温泉馆等场所。与寻常顾客不同的是,每一次消费,她都有着不可告人的真实目的:或是提前将蟋蟀带入房间制造不卫生假象,或是在退房前故意抓挠皮肤伪造过敏痕迹,甚至在被发现病历显示其入住前已确诊皮肤过敏后,仍然在退房时坚持要求商家免单或赔偿。 一旦商家试图解释,她便以“给差评”、报警协商、要求商家陪同就医、长时间滞留经营场所、与刚开业商户争吵等方式纠缠要挟。部分商家因担心影响声誉、耗费时间,最终选择妥协免单。 到案后,王某供述其自小为过敏性皮肤,故意抓挠皮肤制造过敏症状,借此索要退款。她还曾上网查阅消费纠纷相关法律,试图规避风险。 从20起事实中还原犯罪全貌 王某的犯罪行为,被精心伪装成普通的消费者维权纠纷。案件侦查初期,普陀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发现王某涉及数家场所的消费纠纷线索,但单笔金额较小,证据分散,难以完整呈现其行为全貌。 普陀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向公安机关提出针对性取证意见,明确重点调取王某的入住记录、投诉内容、商家证言及监控视频的侦查方向。按照检察机关的意见,公安机关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最终犯罪事实补充查明至20起,经审查,其中17起获得免单或退款,金额共计7000余元。 案件移送至普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对案件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主观上,王某具有“无事生非”的故意:在无稳定收入的情况下,持续一个多月在上海高频次更换住宿地点,每次消费后均以皮肤过敏等主观性强、难以即时验证的理由索赔,对象均为注重口碑的服务行业商户,入住动机不纯、索赔行为高频,完全脱离正常消费者维权范畴。 客观上,王某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中“强拿硬要”犯罪行为特征。通过语言威胁、舆论施压、滞留纠缠、频繁报警等手段,在公共场所持续施压,迫使商家妥协,不仅侵犯了商家的财产权,严重干扰正常经营秩序,更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依法讯问王某时,检察官向其阐明行为性质及法律后果。面对确凿证据,王某最终认罪认罚,并表示愿意退赔损失。 2026年2月2日,普陀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3月6日,该案在普陀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 检察官提醒:法律保护每一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绝不允许以维权之名,行违法犯罪之实。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和文明理性的维权环境,任何企图通过报警要挟、纠缠滋扰等不正当手段,借“维权”之名侵占他人财物、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记者:解敏 通讯员:姚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