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QAZibnGh8z society.huanqiu.comarticle耗时近两年耗资超9000万,国产领军企业正面击退美国射频巨头/e3pmh19vt/e3prv5gfn近日,一场耗时近两年、耗资超9000万元的跨国知识产权博弈获得阶段性胜利。国产Wi-Fi射频前端芯片领域的领军企业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希通信”)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337调查”中被裁定五项涉案专利全部“零侵权”。这意味着美国射频巨头公司试图通过专利诉讼排挤中国竞争对手的计划受挫,也为中国半导体行业在国际知识产权博弈中树立了“以技维权、以法护航”的标杆。行业人士认为,此次“337调查”初裁胜诉,对中国科技企业应对跨境知识产权纠纷具有重要示范意义。中国企业出海过程中,如何避免陷入漫长的诉讼维权,应怎样提前构建风险防御机制,是当下出海企业面临的新课题。康希通信一系列前沿产品的展示与发布。初裁是最核心的环节2024年7月,全球射频芯片前端行业龙头Skyworks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向ITC提出调查申请,指控康希通信及下游客户制造、对美出口和销售的特定射频前端模块产品侵犯其5项专利权,请求ITC发布普遍排除令、有限排除令及禁止令,试图阻断康希通信产品进入美国市场。2024年8月,ITC正式立案。 “这是一场硬仗,也是两家实力悬殊公司的碰撞。”回顾漫长的海外诉讼历程,康希通信董事长彭平于1月26日在一场沟通会上表示。据报道,案件的核心攻坚阶段集中在2024年9月至2025年3月的证据开示阶段,也是这场博弈的“主战场”。康希通信第一时间聘请境内外律师团队,组建专业应诉工作组,围绕涉案专利技术细节,系统梳理产品自主研发的完整证据链,充分论证了自身技术路线的独立性与合法性,为后续胜诉筑牢基础。经过多轮书面陈述、证人质证、技术听证和为期一周高强度的庭审博弈,ITC于1月26日作出初步裁决,康希通信涉案产品未侵犯美国Skyworks公司主张的5项专利中的任何一项,其中3项专利已由Skyworks公司主动撤回指控。近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汤健翔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案属于典型的联邦法院专利诉讼与美国贸易委员会“337调查”并行的案件。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主张的5项专利中有3项在证据开示阶段主动撤回,其余两项亦未获支持。这反映出被申请人通过技术比对、权利要求解释与证据体系搭建将争议点压缩到可控范围,从而把诉讼资源集中投向能决定案件走向的少数核心争议点,这对中资企业在面对双方实力较为悬殊的专利战具有示范意义。根据“337调查”相关规定,初裁结果出来后,双方都有权提起复审,后续将进入行政复审和最终裁决阶段。“初裁是整个‘337调查’最为艰难、最核心的环节及里程碑,其结果是终裁结果的重要依据及来源。”康希通信副总经理赵奂强调。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苗全军对记者表示,初裁涵盖“337调查”中的所有实质问题,包括事实认定、法律结论以及行政法官的论证逻辑。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未在60日内启动复审,该初裁即自动成为ITC的最终裁决。这将极大削弱Skyworks在联邦地区法院相关诉讼的基础。初裁获胜是本案的关键战略节点,表明康希通信涉案产品被初步认定未构成侵权,可暂时避免进口禁令,继续在美国市场销售。一亿元律师费是否代价太大?据相关报道,康希通信为应对Skyworks提起的专利诉讼和“337调查”,在2024年支出了3884万元的诉讼及律师费用,2025年前三季度新增投入5060万元。康希通信相关负责人确认:考虑到后续的终裁和加州法院程序,总体费用将超过1亿元人民币,其中绝大部分是律师费用。过去5年间,康希通信盈利最高的2022年不过2045万元净利润。2024年,Skyworks收入约280亿元人民币,是康希通信的50多倍。随着美国诉讼和律师费用的账单拉长,诉讼费用必将拖累康希通信的利润。本案维权成本为何如此高昂?汤健翔认为其主要原因在于:证据开示与电子取证强度大,数据处理、保全、检索、托管成本高;专家证人机制应用普遍但费用高,且常伴随翻译与跨境差旅费用。此外,“337调查”程序节奏快、期限紧的特点也增加了企业的维权成本。苗全军认为,看似高昂的律师费用,实则是我国企业出海过程中应对专利诉讼的“市场准入成本”或“商业防御投资”。这类诉讼往往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市场准入资格、产品销售权利乃至行业竞争格局。高额律师费换来的是宝贵的美国市场通行证、全球客户信心以及全行业实战经验。“评估海外维权成本是否过高的标准不仅是费用,还应包括企业所避免的经营损失。对于美国客户集中、认证周期长的企业,若触发进口限制,客户流失与渠道重建的损失可能远超诉讼投入,这也提醒出海企业应当将预算管理纳入诉讼策略,明确证据优先级,同步评估替代供应链方案,避免维权费用失控。”汤健翔对记者表示。汤健翔认为,面对高额的维权成本,中资企业应将重点放在前期风险防范而不是事后积极应诉。首先,交易前做好FTO(全称为Freedom to Operate,指专利的自由实施)分析与专利监测,明确高风险模块;其次,研发与交付全流程留痕,建立可追溯、可固化、可直接用于境外程序的证据体系;最后,持续开展专利监测,预先配置可靠的律师与专家资源池,并结合业务模式配置相应保险与合规工具。实力悬殊“专利战”怎么打半导体企业竞争力核心在于创新和知识产权。诉讼是跨国企业维护知识产权的武器,也渐渐被当作阻止竞争者获得市场份额的手段,而法律诉讼在半导体领域并不鲜见。当企业实力相差悬殊,“专利战”应该怎么打?苗全军认为,必须将知识产权管理前置化、常态化。“专利诉讼本质是一种商业竞争工具。基于此,在拓展海外业务前,中国企业应深入研究目标市场的法律与行业标准,依规布局,以规避侵权风险与潜在损失。如系统研究出口国知识产权制度,配备专业人员,提升知识产权软实力,并以此指导经营决策;密切关注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战略,提前进行全面专利检索,积极申请专利或提请专利无效,构建自身保护体系。”从根本上说,我国企业应对调查的核心策略在于坚持知识产权创新。强大的专利布局虽不能完全避免“337调查”,但能显著降低风险。一旦被调查,企业必须积极应诉——不应诉即等同于默认侵权,将导致败诉;积极应对则有望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唯有在厘清侵权风险后出海,才能避免陷入专利许可陷阱或遭遇“放水养鱼”“专利流氓”等风险,控制可能产生的诉讼成本。“康希通信在此案中的表现反映出其对美国知识产权诉讼复杂性的清醒认知——在‘337调查’中,初裁阶段通常最为关键也最为艰难,而专业的法律团队正是应对技术密集型专利纠纷的根本保障。”苗全军还表示,此案表明,中国企业只要坚持自主研发,尊重知识产权规则,完全可以在国际舞台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辛红 《法人》见习记者 王茜1769767239235责编:赵钰阳法治日报176976723923511[]{"email":"zhaoyuyang@huanqiu.com","name":"赵钰阳"}
近日,一场耗时近两年、耗资超9000万元的跨国知识产权博弈获得阶段性胜利。国产Wi-Fi射频前端芯片领域的领军企业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希通信”)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337调查”中被裁定五项涉案专利全部“零侵权”。这意味着美国射频巨头公司试图通过专利诉讼排挤中国竞争对手的计划受挫,也为中国半导体行业在国际知识产权博弈中树立了“以技维权、以法护航”的标杆。行业人士认为,此次“337调查”初裁胜诉,对中国科技企业应对跨境知识产权纠纷具有重要示范意义。中国企业出海过程中,如何避免陷入漫长的诉讼维权,应怎样提前构建风险防御机制,是当下出海企业面临的新课题。康希通信一系列前沿产品的展示与发布。初裁是最核心的环节2024年7月,全球射频芯片前端行业龙头Skyworks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向ITC提出调查申请,指控康希通信及下游客户制造、对美出口和销售的特定射频前端模块产品侵犯其5项专利权,请求ITC发布普遍排除令、有限排除令及禁止令,试图阻断康希通信产品进入美国市场。2024年8月,ITC正式立案。 “这是一场硬仗,也是两家实力悬殊公司的碰撞。”回顾漫长的海外诉讼历程,康希通信董事长彭平于1月26日在一场沟通会上表示。据报道,案件的核心攻坚阶段集中在2024年9月至2025年3月的证据开示阶段,也是这场博弈的“主战场”。康希通信第一时间聘请境内外律师团队,组建专业应诉工作组,围绕涉案专利技术细节,系统梳理产品自主研发的完整证据链,充分论证了自身技术路线的独立性与合法性,为后续胜诉筑牢基础。经过多轮书面陈述、证人质证、技术听证和为期一周高强度的庭审博弈,ITC于1月26日作出初步裁决,康希通信涉案产品未侵犯美国Skyworks公司主张的5项专利中的任何一项,其中3项专利已由Skyworks公司主动撤回指控。近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汤健翔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案属于典型的联邦法院专利诉讼与美国贸易委员会“337调查”并行的案件。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主张的5项专利中有3项在证据开示阶段主动撤回,其余两项亦未获支持。这反映出被申请人通过技术比对、权利要求解释与证据体系搭建将争议点压缩到可控范围,从而把诉讼资源集中投向能决定案件走向的少数核心争议点,这对中资企业在面对双方实力较为悬殊的专利战具有示范意义。根据“337调查”相关规定,初裁结果出来后,双方都有权提起复审,后续将进入行政复审和最终裁决阶段。“初裁是整个‘337调查’最为艰难、最核心的环节及里程碑,其结果是终裁结果的重要依据及来源。”康希通信副总经理赵奂强调。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苗全军对记者表示,初裁涵盖“337调查”中的所有实质问题,包括事实认定、法律结论以及行政法官的论证逻辑。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未在60日内启动复审,该初裁即自动成为ITC的最终裁决。这将极大削弱Skyworks在联邦地区法院相关诉讼的基础。初裁获胜是本案的关键战略节点,表明康希通信涉案产品被初步认定未构成侵权,可暂时避免进口禁令,继续在美国市场销售。一亿元律师费是否代价太大?据相关报道,康希通信为应对Skyworks提起的专利诉讼和“337调查”,在2024年支出了3884万元的诉讼及律师费用,2025年前三季度新增投入5060万元。康希通信相关负责人确认:考虑到后续的终裁和加州法院程序,总体费用将超过1亿元人民币,其中绝大部分是律师费用。过去5年间,康希通信盈利最高的2022年不过2045万元净利润。2024年,Skyworks收入约280亿元人民币,是康希通信的50多倍。随着美国诉讼和律师费用的账单拉长,诉讼费用必将拖累康希通信的利润。本案维权成本为何如此高昂?汤健翔认为其主要原因在于:证据开示与电子取证强度大,数据处理、保全、检索、托管成本高;专家证人机制应用普遍但费用高,且常伴随翻译与跨境差旅费用。此外,“337调查”程序节奏快、期限紧的特点也增加了企业的维权成本。苗全军认为,看似高昂的律师费用,实则是我国企业出海过程中应对专利诉讼的“市场准入成本”或“商业防御投资”。这类诉讼往往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市场准入资格、产品销售权利乃至行业竞争格局。高额律师费换来的是宝贵的美国市场通行证、全球客户信心以及全行业实战经验。“评估海外维权成本是否过高的标准不仅是费用,还应包括企业所避免的经营损失。对于美国客户集中、认证周期长的企业,若触发进口限制,客户流失与渠道重建的损失可能远超诉讼投入,这也提醒出海企业应当将预算管理纳入诉讼策略,明确证据优先级,同步评估替代供应链方案,避免维权费用失控。”汤健翔对记者表示。汤健翔认为,面对高额的维权成本,中资企业应将重点放在前期风险防范而不是事后积极应诉。首先,交易前做好FTO(全称为Freedom to Operate,指专利的自由实施)分析与专利监测,明确高风险模块;其次,研发与交付全流程留痕,建立可追溯、可固化、可直接用于境外程序的证据体系;最后,持续开展专利监测,预先配置可靠的律师与专家资源池,并结合业务模式配置相应保险与合规工具。实力悬殊“专利战”怎么打半导体企业竞争力核心在于创新和知识产权。诉讼是跨国企业维护知识产权的武器,也渐渐被当作阻止竞争者获得市场份额的手段,而法律诉讼在半导体领域并不鲜见。当企业实力相差悬殊,“专利战”应该怎么打?苗全军认为,必须将知识产权管理前置化、常态化。“专利诉讼本质是一种商业竞争工具。基于此,在拓展海外业务前,中国企业应深入研究目标市场的法律与行业标准,依规布局,以规避侵权风险与潜在损失。如系统研究出口国知识产权制度,配备专业人员,提升知识产权软实力,并以此指导经营决策;密切关注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战略,提前进行全面专利检索,积极申请专利或提请专利无效,构建自身保护体系。”从根本上说,我国企业应对调查的核心策略在于坚持知识产权创新。强大的专利布局虽不能完全避免“337调查”,但能显著降低风险。一旦被调查,企业必须积极应诉——不应诉即等同于默认侵权,将导致败诉;积极应对则有望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唯有在厘清侵权风险后出海,才能避免陷入专利许可陷阱或遭遇“放水养鱼”“专利流氓”等风险,控制可能产生的诉讼成本。“康希通信在此案中的表现反映出其对美国知识产权诉讼复杂性的清醒认知——在‘337调查’中,初裁阶段通常最为关键也最为艰难,而专业的法律团队正是应对技术密集型专利纠纷的根本保障。”苗全军还表示,此案表明,中国企业只要坚持自主研发,尊重知识产权规则,完全可以在国际舞台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辛红 《法人》见习记者 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