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QAZgopVAOO society.huanqiu.comarticle女子轻信花钱找关系能“平事”,被骗120万元/e3pmh19vt/e3prv5gfn遇到法律纠纷,等待判决结果的过程中,很多人都会内心焦虑,盼望早点拿到结果。但有的人因不清楚法律规定,想走捷径,认为可以通过“有能量”“人脉深”的人疏通关系,加快进程。部分不法分子利用这一心理,以“找人平事”为幌子实施诈骗,严重侵害群众财产利益,破坏社会信任基础。近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事情要从一次家庭聚会说起。2023年3月,多名亲戚来到王女士家中做客,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大家聊起近日的生活情况。王女士吐槽自己有个民间借贷纠纷处于审理阶段,想尽快拿到判决结果挽回损失。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王女士的表外甥张某当即接过话茬,表示自己有门路可以帮忙疏通关系,减少不必要的等待时间,尽快挽回损失。聚会结束后,亲戚们各自回家,王女士未将此事放在心上。两个月后,张某再次联系王女士,声称其干妈好友的丈夫是某法院领导,能够直接推进案件办理进程,确保王女士尽快拿回损失。图为张某与王女士的聊天记录。在未进一步核实的情况下,王女士欣然应允,请张某帮助协调此事。没过多久,张某便向王女士提出,疏通关系“打点”需要准备3万元现金送给法院领导。不仅如此,张某还特意叮嘱再买些好烟带着,办事才更稳妥。王女士没有丝毫怀疑,立刻跑到ATM机取出现金,又专程购买了价值3000元的香烟,一并送到张某手中。接下来的半年时间里,张某又以“领导需要追加好处费”“还要打点案件相关人员”等理由,一次次向王女士索要钱财。被“胜诉”念头冲昏头脑的王女士,为了满足张某的要求,不惜四处筹措资金。王女士跑遍多家银行办理了贷款,又申请了网贷,甚至不惜用信用卡套现,贷出的钱款通过现金交付、银行卡转账等多种方式,悉数交给了张某。翻阅张某与王女士的聊天记录发现,“花小钱办大事”“周六你的案件法官约我姨父吃饭”“咱从法院、法官下手不就完了吗”……在张某的话术下,王女士一步步走进了为她精心编织的骗局。而王女士则沉浸在“判回来越多越好”“希望越来越大”的美好愿景里,殊不知,自己已经成为被宰的羔羊。几个月过去了,倾尽所有的王女士,在巨大的还款压力下,不得不一直追问张某事情的进展程度,而张某却一直躲躲闪闪,找借口拖延。眼见“好处费”石沉大海,王女士这才察觉到了不对劲,赶忙报了警。2025年4月,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张某并不认识所谓的领导,也没有在王女士的案件办理中起过任何作用,张某提出的“帮忙疏通关系”不过是其编造的谎言,用来骗取王女士的信任和钱财。截至案发,张某累计骗取王女士人民币120余万元,均用于个人消费。2025年年底,案件经红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图为案件承办检察官在研究案情。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张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检察机关提醒,司法审判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声称能够通过司法机关“找关系”“托人脉”,抹黑司法机关形象的诈骗行为,都将依法严惩。同时,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希望广大群众遇到法律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警惕“请托型”诈骗,避免遭受财产损失。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驰 范瑞恒 通讯员 赵兴童 1769767190834责编:赵钰阳法治日报176976719083411[]{"email":"zhaoyuyang@huanqiu.com","name":"赵钰阳"}
遇到法律纠纷,等待判决结果的过程中,很多人都会内心焦虑,盼望早点拿到结果。但有的人因不清楚法律规定,想走捷径,认为可以通过“有能量”“人脉深”的人疏通关系,加快进程。部分不法分子利用这一心理,以“找人平事”为幌子实施诈骗,严重侵害群众财产利益,破坏社会信任基础。近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事情要从一次家庭聚会说起。2023年3月,多名亲戚来到王女士家中做客,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大家聊起近日的生活情况。王女士吐槽自己有个民间借贷纠纷处于审理阶段,想尽快拿到判决结果挽回损失。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王女士的表外甥张某当即接过话茬,表示自己有门路可以帮忙疏通关系,减少不必要的等待时间,尽快挽回损失。聚会结束后,亲戚们各自回家,王女士未将此事放在心上。两个月后,张某再次联系王女士,声称其干妈好友的丈夫是某法院领导,能够直接推进案件办理进程,确保王女士尽快拿回损失。图为张某与王女士的聊天记录。在未进一步核实的情况下,王女士欣然应允,请张某帮助协调此事。没过多久,张某便向王女士提出,疏通关系“打点”需要准备3万元现金送给法院领导。不仅如此,张某还特意叮嘱再买些好烟带着,办事才更稳妥。王女士没有丝毫怀疑,立刻跑到ATM机取出现金,又专程购买了价值3000元的香烟,一并送到张某手中。接下来的半年时间里,张某又以“领导需要追加好处费”“还要打点案件相关人员”等理由,一次次向王女士索要钱财。被“胜诉”念头冲昏头脑的王女士,为了满足张某的要求,不惜四处筹措资金。王女士跑遍多家银行办理了贷款,又申请了网贷,甚至不惜用信用卡套现,贷出的钱款通过现金交付、银行卡转账等多种方式,悉数交给了张某。翻阅张某与王女士的聊天记录发现,“花小钱办大事”“周六你的案件法官约我姨父吃饭”“咱从法院、法官下手不就完了吗”……在张某的话术下,王女士一步步走进了为她精心编织的骗局。而王女士则沉浸在“判回来越多越好”“希望越来越大”的美好愿景里,殊不知,自己已经成为被宰的羔羊。几个月过去了,倾尽所有的王女士,在巨大的还款压力下,不得不一直追问张某事情的进展程度,而张某却一直躲躲闪闪,找借口拖延。眼见“好处费”石沉大海,王女士这才察觉到了不对劲,赶忙报了警。2025年4月,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张某并不认识所谓的领导,也没有在王女士的案件办理中起过任何作用,张某提出的“帮忙疏通关系”不过是其编造的谎言,用来骗取王女士的信任和钱财。截至案发,张某累计骗取王女士人民币120余万元,均用于个人消费。2025年年底,案件经红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图为案件承办检察官在研究案情。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张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检察机关提醒,司法审判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声称能够通过司法机关“找关系”“托人脉”,抹黑司法机关形象的诈骗行为,都将依法严惩。同时,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希望广大群众遇到法律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警惕“请托型”诈骗,避免遭受财产损失。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驰 范瑞恒 通讯员 赵兴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