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Q8ypYnE81W society.huanqiu.comarticle湖南湘潭一15岁少年,因殴打他人、侮辱他人被行拘!新规之下,“他还是个孩子”不再是护身符/e3pmh19vt/e3ps21dgq“年龄小”就能免于处罚?法律面前,没有例外。1月23日,湘潭市雨湖区一名15岁未成年人因殴打他人、侮辱他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500元。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以来,该区首例对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执行行政拘留的案件。1月21日下午,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雨湖路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女儿遭人殴打,民警接警后迅速查明案情。1月18日下午,钟某某(女,15岁)与受害人刘某因琐事发生纠纷,随后将其约至某公园内实施殴打,钟某某为泄愤,还在社交媒体上恶意编造不实信息公开诋毁刘某。1月23日,钟某某被抓获,如实供述了违法事实。进一步调查发现,钟某某在一年内还曾多次实施盗窃,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公安机关依据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处罚。新法规定:· 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可以执行行政拘留; · 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以及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也可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这意味着未成年人不再是行政拘留的“豁免区”,法律在坚持对青少年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同时,也强化了对屡教不改、情节恶劣行为的惩戒力度,旨在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引导青少年树立规则意识和法治观念。警方提醒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需要法律护航更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守护规则意识应从小培养法律底线不容触碰切勿心存侥幸守法才是对青春最好的保护来源:湘潭公安在线1769601183148责编:王怡三湘都市报176960118314811[]{"email":"wangyi@huanqiu.com","name":"王怡"}
“年龄小”就能免于处罚?法律面前,没有例外。1月23日,湘潭市雨湖区一名15岁未成年人因殴打他人、侮辱他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500元。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以来,该区首例对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执行行政拘留的案件。1月21日下午,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雨湖路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女儿遭人殴打,民警接警后迅速查明案情。1月18日下午,钟某某(女,15岁)与受害人刘某因琐事发生纠纷,随后将其约至某公园内实施殴打,钟某某为泄愤,还在社交媒体上恶意编造不实信息公开诋毁刘某。1月23日,钟某某被抓获,如实供述了违法事实。进一步调查发现,钟某某在一年内还曾多次实施盗窃,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公安机关依据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处罚。新法规定:· 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可以执行行政拘留; · 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以及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也可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这意味着未成年人不再是行政拘留的“豁免区”,法律在坚持对青少年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同时,也强化了对屡教不改、情节恶劣行为的惩戒力度,旨在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引导青少年树立规则意识和法治观念。警方提醒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需要法律护航更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守护规则意识应从小培养法律底线不容触碰切勿心存侥幸守法才是对青春最好的保护来源:湘潭公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