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PkV92ItGz4 society.huanqiu.comarticle国外旅行冲动结婚,回国后婚姻关系有效吗?/e3pmh19vt/e3prv5gfn据报道,蔡先生与陈女士通过社交平台结识,网上相谈甚欢,互生好感。相识三个月后,二人相约共赴美属塞班岛旅行。双方一时冲动,按照塞班岛当地程序举行了结婚注册仪式。但回国后不久,双方因异地相隔、性格不合,感情迅速降温并分手。 陈女士以婚约财产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蔡先生返还陈女士购买的戒指或者折价赔偿2万余元,并承担陈女士在此次旅行中所支出的机票、住宿等费用共计5万余元。陈女士认为塞班岛婚姻登记仅是二人旅游的一次纪念,在国内并不发生效力。 在国外登记结婚,回国后婚姻关系还有效吗?是否可以在国内申请离婚,国内财产按啥分配?《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金融委财富管理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黄利军律师,对此作出专业解读。 黄利军:双方在国外登记结婚,如果婚姻缔结符合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相关规定,且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婚姻双方或一方违反我国民法典规定的重婚、未到法定婚龄、非自愿结婚等,该婚姻关系会被认定为有效婚姻。具体来说,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国外领证,原则上不需要回国公证,在国外缔结的婚姻关系,其效力不依赖于在国内进行公证或认证,公证并非婚姻生效的前提。但如果需要在国内办理子女出生证明、户籍登记、购房、贷款、离婚手续,相关行政部门可能会要求提供公证认证及翻译后的结婚证明文件,以核实婚姻关系的真实性。 如果双方在国外领证,回国后感情破裂,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不予受理。所以想要解除在国外登记结婚的婚姻关系,需要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由法院作出判决书或调解书。 至于双方财产分配,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例如在文章开头的案例中,蔡先生与陈女士均为中国公民且常住中国,二人婚姻关系有效,国内财产认定和分割在国内起诉的话,可以适用中国法律。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夫妻财产归属于个人的财产一般各自归各自;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作者|李一鸣 1767052629349责编:王亚天法治日报176705262934911[]{"email":"wangyatian@huanqiu.com","name":"王亚天"}
据报道,蔡先生与陈女士通过社交平台结识,网上相谈甚欢,互生好感。相识三个月后,二人相约共赴美属塞班岛旅行。双方一时冲动,按照塞班岛当地程序举行了结婚注册仪式。但回国后不久,双方因异地相隔、性格不合,感情迅速降温并分手。 陈女士以婚约财产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蔡先生返还陈女士购买的戒指或者折价赔偿2万余元,并承担陈女士在此次旅行中所支出的机票、住宿等费用共计5万余元。陈女士认为塞班岛婚姻登记仅是二人旅游的一次纪念,在国内并不发生效力。 在国外登记结婚,回国后婚姻关系还有效吗?是否可以在国内申请离婚,国内财产按啥分配?《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金融委财富管理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黄利军律师,对此作出专业解读。 黄利军:双方在国外登记结婚,如果婚姻缔结符合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相关规定,且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婚姻双方或一方违反我国民法典规定的重婚、未到法定婚龄、非自愿结婚等,该婚姻关系会被认定为有效婚姻。具体来说,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国外领证,原则上不需要回国公证,在国外缔结的婚姻关系,其效力不依赖于在国内进行公证或认证,公证并非婚姻生效的前提。但如果需要在国内办理子女出生证明、户籍登记、购房、贷款、离婚手续,相关行政部门可能会要求提供公证认证及翻译后的结婚证明文件,以核实婚姻关系的真实性。 如果双方在国外领证,回国后感情破裂,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不予受理。所以想要解除在国外登记结婚的婚姻关系,需要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由法院作出判决书或调解书。 至于双方财产分配,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例如在文章开头的案例中,蔡先生与陈女士均为中国公民且常住中国,二人婚姻关系有效,国内财产认定和分割在国内起诉的话,可以适用中国法律。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夫妻财产归属于个人的财产一般各自归各自;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作者|李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