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PRixa5EAbn society.huanqiu.comarticle百余名考生作弊入职政府等部门后被开除公职,详情披露/e3pmh19vt/e3ps21dgq12月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一则案例:一团伙长期组织“枪手”跨十余省市替考,涉案金额逾千万元,案件经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法院审理后,百余名作弊考生入职后被全部开除,全链条犯罪人员均受到法律严惩。替考“团队”收取费用逾千万元 广东省高院介绍,2014年至2020年,被告人张某洁、陆某强、李某共谋组织考试作弊,以自身及被告人王某、杨某伶等数十名高学历人员为“枪手”组建替考“团队”。 通过被告人张某等人介绍,或在互联网投放广告、设置关键词等推广引流,或通过QQ群、微信群等招揽参加国家考试的被告人冯某伟、王某等数十名考生,提供线上报名指导、制作虚假证件、线下替考等“一条龙”替考服务。 张某洁等人根据考生性别、面容特征和报考考试种类,从“团队”中选择面容相似、专业对口的“枪手”替考,再安排技术人员通过计算机合成兼具考生和“枪手”面部特征的照片,用于线上报考和提供给被告人黄某水制作虚假身份证件,由“枪手”持假准考证和身份证混入全国十余省市的考场,利用考试组织部门身份验核漏洞,代替考生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等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89次。张某洁等人还通过上述方式在事业单位考试等其他考试中多次组织作弊。 张某洁等人累计收取替考费用逾千万元。 组织考试作弊 替考“团队”多人被判刑 鹤山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张某洁、陆某强、李某等16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情节严重,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告人冯某伟等18人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构成代替考试罪。被告人黄某水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 据此,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判处主犯张某洁、陆某强、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至七十万元不等;以组织考试作弊罪、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对其他被告人进行判处。 宣判后,部分被告人提起上诉。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作弊考生开除公职就“完事”了? 这则案例公布的细节不少,作弊的手法也进行了披露。严格来说,这是一则旧闻,发生在几年前,但今天仍能给公众强烈的警示意义:考试事涉社会公平公正,应该堵上漏洞。特别是在当前,在各种作弊手段层出不穷的情况下,应该加强防范。同时,不管是组织考试作弊,还是找人替考,会付出法律代价,警示公众不要以身试法。 数年前的案例引发公众热议,在于其给人强烈的不公平感:这些找人替考的人,他们入职政府部门,是不是对其他本该考上的人不公平呢?即便这些人被开除公职,他们对其他遵纪守法的考生所造成的伤害也难以弥补,这样的处理结果,依然很难平息公众的愤怒。其中,特别值得一问的是,这些找人替考者,是不是全都付出了法律代价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构成代替考试罪。相关法律规定,应该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那些找人替考者,不管考没考上,都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 而回到本次事件中,为什么因找枪手替考而被另案处理的考生,是“部分”,而不是“全部”呢?百余名已经入职的考生,以及未入职但找人替考的考生,又受到了什么样的处理呢?这些问题不能成为谜团。 毕竟,公职部门是为公共服务的,对相关入职人员的素质应有更高的要求。如果不对这些试图找枪手替考的考生后续处理情况进行追问,试想,如果让这些人混入政府部门,又会给社会造成多么大的负面影响和危害。 这也给有关部门提了个醒,对各种考试作弊行为,应该时刻保持警惕态度。随着新技术的应用,作弊手段越来越多、越来越高超、越来越隐蔽,相关部门应该密织防护网。特别是国考、省考这样重大的考试,应该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让德才兼备者能在选拔中脱颖而出,决不能让不法分子混进政府部门,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留下诸多隐患。 来源|央视网综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长安街知事、中国新闻网、极目新闻 1765097687548责编:张燕萍央视网176509768754811[]{"email":"zhangyanping@huanqiu.com","name":"张燕萍"}
12月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一则案例:一团伙长期组织“枪手”跨十余省市替考,涉案金额逾千万元,案件经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法院审理后,百余名作弊考生入职后被全部开除,全链条犯罪人员均受到法律严惩。替考“团队”收取费用逾千万元 广东省高院介绍,2014年至2020年,被告人张某洁、陆某强、李某共谋组织考试作弊,以自身及被告人王某、杨某伶等数十名高学历人员为“枪手”组建替考“团队”。 通过被告人张某等人介绍,或在互联网投放广告、设置关键词等推广引流,或通过QQ群、微信群等招揽参加国家考试的被告人冯某伟、王某等数十名考生,提供线上报名指导、制作虚假证件、线下替考等“一条龙”替考服务。 张某洁等人根据考生性别、面容特征和报考考试种类,从“团队”中选择面容相似、专业对口的“枪手”替考,再安排技术人员通过计算机合成兼具考生和“枪手”面部特征的照片,用于线上报考和提供给被告人黄某水制作虚假身份证件,由“枪手”持假准考证和身份证混入全国十余省市的考场,利用考试组织部门身份验核漏洞,代替考生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等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89次。张某洁等人还通过上述方式在事业单位考试等其他考试中多次组织作弊。 张某洁等人累计收取替考费用逾千万元。 组织考试作弊 替考“团队”多人被判刑 鹤山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张某洁、陆某强、李某等16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情节严重,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告人冯某伟等18人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构成代替考试罪。被告人黄某水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 据此,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判处主犯张某洁、陆某强、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至七十万元不等;以组织考试作弊罪、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对其他被告人进行判处。 宣判后,部分被告人提起上诉。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作弊考生开除公职就“完事”了? 这则案例公布的细节不少,作弊的手法也进行了披露。严格来说,这是一则旧闻,发生在几年前,但今天仍能给公众强烈的警示意义:考试事涉社会公平公正,应该堵上漏洞。特别是在当前,在各种作弊手段层出不穷的情况下,应该加强防范。同时,不管是组织考试作弊,还是找人替考,会付出法律代价,警示公众不要以身试法。 数年前的案例引发公众热议,在于其给人强烈的不公平感:这些找人替考的人,他们入职政府部门,是不是对其他本该考上的人不公平呢?即便这些人被开除公职,他们对其他遵纪守法的考生所造成的伤害也难以弥补,这样的处理结果,依然很难平息公众的愤怒。其中,特别值得一问的是,这些找人替考者,是不是全都付出了法律代价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构成代替考试罪。相关法律规定,应该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那些找人替考者,不管考没考上,都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 而回到本次事件中,为什么因找枪手替考而被另案处理的考生,是“部分”,而不是“全部”呢?百余名已经入职的考生,以及未入职但找人替考的考生,又受到了什么样的处理呢?这些问题不能成为谜团。 毕竟,公职部门是为公共服务的,对相关入职人员的素质应有更高的要求。如果不对这些试图找枪手替考的考生后续处理情况进行追问,试想,如果让这些人混入政府部门,又会给社会造成多么大的负面影响和危害。 这也给有关部门提了个醒,对各种考试作弊行为,应该时刻保持警惕态度。随着新技术的应用,作弊手段越来越多、越来越高超、越来越隐蔽,相关部门应该密织防护网。特别是国考、省考这样重大的考试,应该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让德才兼备者能在选拔中脱颖而出,决不能让不法分子混进政府部门,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留下诸多隐患。 来源|央视网综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长安街知事、中国新闻网、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