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OuDUOAT8pW society.huanqiu.comarticle说好700元坐地起价涨到1820元,南通这起 “强迫搬家” 案判了!负责人获刑3年,15165元赃款返还37名受害者/e3pmh19vt/e3ps21dgq近日,江苏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强迫交易案作出一审判决,某家政服务部负责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当事人潘先生通过第三方平台,预约同城搬家服务。他事先将准备搬运的东西,拍照发送给搬家公司客服,并仔细核对了搬运价格、时间、地址,客服确认搬家费最高不超过700元。 搬家当天,该搬家公司两名工作人员上门,将潘先生东西全部搬上车运到新地址后,工作人员忽然提出要加收工时费,总费用共计1820元。 僵持了一个多小时后,潘先生因害怕对方报复,只好咬牙付钱。收钱后,两名工作人员没有把东西搬上楼就直接离开。事后,潘先生立即向平台投诉,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经查,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成立家政服务部,并招募十余人作为货车司机、搬运工。为吸引客户,该家政服务部在多个第三方平台发布搬家广告,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一口价”,作为幌子吸引消费者下单,然而事后加价才是其“营利门道”。如遭到客户拒绝或质疑投诉时,张某则与客服串通或自己充当客服,以“平台报价不算数”“工人很辛苦”等话术进行敷衍。因担心报复,大多数消费者无奈妥协接受。 通过上述手段,张某等人强迫37名被害人,在搬家过程中接受加价,交易金额共计15165元。崇川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 张某为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追缴本案违法所得人民币15165元,依法发还被害人。 来源 |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1761609122277责编:张燕萍扬子晚报176160912227711[]{"email":"zhangyanping@huanqiu.com","name":"张燕萍"}
近日,江苏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强迫交易案作出一审判决,某家政服务部负责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当事人潘先生通过第三方平台,预约同城搬家服务。他事先将准备搬运的东西,拍照发送给搬家公司客服,并仔细核对了搬运价格、时间、地址,客服确认搬家费最高不超过700元。 搬家当天,该搬家公司两名工作人员上门,将潘先生东西全部搬上车运到新地址后,工作人员忽然提出要加收工时费,总费用共计1820元。 僵持了一个多小时后,潘先生因害怕对方报复,只好咬牙付钱。收钱后,两名工作人员没有把东西搬上楼就直接离开。事后,潘先生立即向平台投诉,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经查,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成立家政服务部,并招募十余人作为货车司机、搬运工。为吸引客户,该家政服务部在多个第三方平台发布搬家广告,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一口价”,作为幌子吸引消费者下单,然而事后加价才是其“营利门道”。如遭到客户拒绝或质疑投诉时,张某则与客服串通或自己充当客服,以“平台报价不算数”“工人很辛苦”等话术进行敷衍。因担心报复,大多数消费者无奈妥协接受。 通过上述手段,张某等人强迫37名被害人,在搬家过程中接受加价,交易金额共计15165元。崇川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 张某为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追缴本案违法所得人民币15165元,依法发还被害人。 来源 |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