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OrxWFsxrHO society.huanqiu.comarticle上海老人瞒着子女将房产80%份额转给再婚妻子,法院判决亮了/e3pmh19vt/e3prv5gfn母亲去世后父亲瞒着子女将80%房产份额转给再婚妻子合法吗?老张与妻子一共育有4个子女,夫妻俩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老张名下。2003年,妻子去世。按照法律规定,这套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继承,但当时未作处理,仍由老张居住。 2008年,老张与刘女士再婚,两人婚后未育有子女,一起居住在这套房屋内。2022年,老张与刘女士在未告知张氏四兄妹的情况下,向不动产中心申请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将原登记在老张一人名下的房产,变更为按份共有,其中老张占20%、刘女士占80%。2024年2月,老张去世。张氏四兄妹认为,刘女士擅自变更房屋产权份额的行为侵犯了他们作为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遂将刘女士起诉至浦东法院,要求依法继承分割房屋。那么,张氏四兄妹的诉求合理吗?在浦东法院看来,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虽然登记在老张一人名下,但仍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在妻子去世后,全部继承人尚未就去世一方的房屋产权份额进行继承分割前,该房屋应属于全部继承人共同共有。也就说,在妻子去世后,老张所住的这套房子属于老张和四个子女共同共有。 老张在未经四个子女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产权进行变更登记,侵犯了子女们的合法权益,其行为符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之构成,应属无效行为。而且,根据病史资料显示,老张此前已存在智能减退问题数年,法院有理由相信其办理变更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综上,法院确认该产权变更行为无效。根据规定,老张妻子去世后,她在该房产中享有50%的产权份额应该由老张和4个女子继承,老张由此获得该房产60%的产权份额。由于老张生前未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其父母均先于其去世。因此,老张在该房产中享有的60%产权份额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即由其配偶刘女士和四个子女继承。法院考虑到老张生前与刘女士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刘女士可以适当多分。最终,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市场价值意见200万元和分割意见,依法酌定该房屋归张氏兄妹按份所有,即四兄妹各享有1/4产权份额,然后由四兄妹各自支付刘女士房屋折价款10万元。来源 | 新闻晨报 记者 倪冬1761374079689责编:赵钰阳新闻晨报176137407968911[]{"email":"zhaoyuyang@huanqiu.com","name":"赵钰阳"}
母亲去世后父亲瞒着子女将80%房产份额转给再婚妻子合法吗?老张与妻子一共育有4个子女,夫妻俩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老张名下。2003年,妻子去世。按照法律规定,这套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继承,但当时未作处理,仍由老张居住。 2008年,老张与刘女士再婚,两人婚后未育有子女,一起居住在这套房屋内。2022年,老张与刘女士在未告知张氏四兄妹的情况下,向不动产中心申请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将原登记在老张一人名下的房产,变更为按份共有,其中老张占20%、刘女士占80%。2024年2月,老张去世。张氏四兄妹认为,刘女士擅自变更房屋产权份额的行为侵犯了他们作为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遂将刘女士起诉至浦东法院,要求依法继承分割房屋。那么,张氏四兄妹的诉求合理吗?在浦东法院看来,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虽然登记在老张一人名下,但仍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在妻子去世后,全部继承人尚未就去世一方的房屋产权份额进行继承分割前,该房屋应属于全部继承人共同共有。也就说,在妻子去世后,老张所住的这套房子属于老张和四个子女共同共有。 老张在未经四个子女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产权进行变更登记,侵犯了子女们的合法权益,其行为符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之构成,应属无效行为。而且,根据病史资料显示,老张此前已存在智能减退问题数年,法院有理由相信其办理变更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综上,法院确认该产权变更行为无效。根据规定,老张妻子去世后,她在该房产中享有50%的产权份额应该由老张和4个女子继承,老张由此获得该房产60%的产权份额。由于老张生前未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其父母均先于其去世。因此,老张在该房产中享有的60%产权份额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即由其配偶刘女士和四个子女继承。法院考虑到老张生前与刘女士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刘女士可以适当多分。最终,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市场价值意见200万元和分割意见,依法酌定该房屋归张氏兄妹按份所有,即四兄妹各享有1/4产权份额,然后由四兄妹各自支付刘女士房屋折价款10万元。来源 | 新闻晨报 记者 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