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OQgCNzyZeo society.huanqiu.comarticle好心帮忙却摔成七级伤残,索赔58万,责任如何划分?/e3pmh19vt/e3prv5gfn一次主动帮忙一场意外受伤当善意成为矛盾的导火索责任谁来承担?租户帮忙取物却遇木板断裂坠落受伤2024年3月30日下午,房东吴某准备取用存放在简易阁楼上的木板,租户郑某爬上阁楼帮忙,没想到阁楼的薄木板突然裂开,郑某坠落受伤。之后,郑某就医共花费近9万元,吴某垫付了大部分的医疗费用。经鉴定,郑某腰椎骨折构成九级伤残,腰椎骨折引发功能障碍构成七级伤残。2025年5月22日,郑某以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将吴某诉至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8万余元。帮工人郑某诉称,自己无偿为吴某提供劳务,吴某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帮工人吴某辩称,郑某在房屋内租住三年多,明知阁楼为简易木质结构,未具备安全踩踏条件,仍擅自攀爬导致受伤,对损害结果发生存在较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且郑某起诉赔偿的金额过高,部分缺乏依据,自己已经垫付的费用也应该予以抵扣。法院:明知屋况却未提醒未防护被帮工人承担70%责任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双方是无偿帮工人和被帮工人的关系,应根据双方过错判定责任比例。双方庭审中确认事发现场为自行搭建的简易阁楼,年久失修,地板较薄不能承重。被帮工人吴某作为房屋所有人,对房屋承担管理和修缮责任,其在明知简易阁楼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适合人在上面搬东西作业的情况下,未对帮工人郑某进行安全提醒和提供安全保护措施,存在较大过错,承担70%责任。帮工人郑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知晓阁楼地板不具备踩踏条件时冒险上楼取物,存在一定过错,承担30%责任。2025年7月17日,经核算,郑某各项损失为54万元,在扣减吴某已经垫付9.7万余元费用后,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吴某赔偿郑某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8.1万余元。法官:互帮互助的同时也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义务帮工是指帮工人为满足被帮工人的生产、生活需求,不以追求报酬为目的,为被帮工人无偿提供劳动或劳务,被帮工人不予拒绝的行为。互帮互助是和谐、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应当得到提倡和弘扬。我们在弘扬并践行互帮互助良好风尚的同时,也务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保护好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被帮工人应为帮工人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和必要防护措施,帮工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也应该研判风险,量力而行。双方各尽其责,共同注意,减少意外发生。文章来源:公众号@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1758533952409责编:任鑫恚CCTV今日说法175853395240911[]{"email":"renxinhui@huanqiu.com","name":"任鑫恚"}
一次主动帮忙一场意外受伤当善意成为矛盾的导火索责任谁来承担?租户帮忙取物却遇木板断裂坠落受伤2024年3月30日下午,房东吴某准备取用存放在简易阁楼上的木板,租户郑某爬上阁楼帮忙,没想到阁楼的薄木板突然裂开,郑某坠落受伤。之后,郑某就医共花费近9万元,吴某垫付了大部分的医疗费用。经鉴定,郑某腰椎骨折构成九级伤残,腰椎骨折引发功能障碍构成七级伤残。2025年5月22日,郑某以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将吴某诉至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8万余元。帮工人郑某诉称,自己无偿为吴某提供劳务,吴某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帮工人吴某辩称,郑某在房屋内租住三年多,明知阁楼为简易木质结构,未具备安全踩踏条件,仍擅自攀爬导致受伤,对损害结果发生存在较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且郑某起诉赔偿的金额过高,部分缺乏依据,自己已经垫付的费用也应该予以抵扣。法院:明知屋况却未提醒未防护被帮工人承担70%责任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双方是无偿帮工人和被帮工人的关系,应根据双方过错判定责任比例。双方庭审中确认事发现场为自行搭建的简易阁楼,年久失修,地板较薄不能承重。被帮工人吴某作为房屋所有人,对房屋承担管理和修缮责任,其在明知简易阁楼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适合人在上面搬东西作业的情况下,未对帮工人郑某进行安全提醒和提供安全保护措施,存在较大过错,承担70%责任。帮工人郑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知晓阁楼地板不具备踩踏条件时冒险上楼取物,存在一定过错,承担30%责任。2025年7月17日,经核算,郑某各项损失为54万元,在扣减吴某已经垫付9.7万余元费用后,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吴某赔偿郑某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8.1万余元。法官:互帮互助的同时也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义务帮工是指帮工人为满足被帮工人的生产、生活需求,不以追求报酬为目的,为被帮工人无偿提供劳动或劳务,被帮工人不予拒绝的行为。互帮互助是和谐、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应当得到提倡和弘扬。我们在弘扬并践行互帮互助良好风尚的同时,也务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保护好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被帮工人应为帮工人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和必要防护措施,帮工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也应该研判风险,量力而行。双方各尽其责,共同注意,减少意外发生。文章来源:公众号@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