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NsKyhY05t2 society.huanqiu.comarticle多人在烧烤店外用餐遭楼上住户泼洒不明液体,谁该担责?/e3pmh19vt/e3prv5gfn8月9日21时40分许,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某烧烤店,王女士和朋友在外摆的餐桌上吃饭时,楼上突然有人向下泼洒不明液体,溅在她本人、朋友及邻桌等多人身上。随后,王女士等人选择报警。王女士的朋友被泼洒不明液体后,皮肤出现发红的症状,当晚已去医院治疗。目前,泼洒不明液体的男子已被找到,警方已介入处理。王女士介绍称,当晚烧烤店主给这几桌人都免单了,并表示后续去医院的检查、衣服的干洗等费用也可以凭票据来报销。烧烤店主则表示,泼洒不明液体的男子是楼上的居民,30多岁,是因为嫌太吵扰民才有泼洒行为。 那么,涉事男子从高空泼洒不明液体的行为将面临哪些法律责任?《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强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254条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涉事男子从高空泼洒不明液体,已造成多人皮肤受刺激、衣物受损,属于典型的高空抛物侵权行为。受害人有权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以及衣物清洗或更换费用等合理损失。如精神权益受到侵害,还可依法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实施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从高空向楼下公众泼洒液体,危及多人安全、扰乱公共秩序,且无正当理由,符合寻衅滋事行为的特征。在液体无毒无腐蚀性、未达到刑事追责程度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或可依第26条予以处罚。如经鉴定表明液体含有有毒、有害、腐蚀性成分,从高空泼洒足以危及现场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则可能构成刑法第292条规定的高空抛物罪,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液体性质及泼洒方式具有严重公共安全危险性,例如属化学危险品、毒物且溅射范围广、危害对象为不特定多数人,甚至可能触犯刑法第114条、第115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该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类重罪,情节严重的,可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造成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刑罚更高。烧烤店店主在本次事件中是否要承担责任?毕强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对顾客负有首要的安全保障义务,应采取合理措施保障就餐安全。若事先知晓可能存在风险(如与楼上住户存在矛盾或被投诉扰民),却未采取防范措施,则应对顾客的损害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若涉事男子本意是解决噪音困扰,应通过哪些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对此,毕强律师表示,男子可优先与烧烤店协商,要求其控制外摆时间、降低顾客喧哗声,或调整桌椅位置减少噪音影响。也可以通过小区物业或社区居委会介入调解,要求商家整改。若商家存在超范围经营(如占用公共区域),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此外,男子还可通过录音、录像收集证据,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投诉,要求对烧烤店噪音进行检测。若超标,环保部门可责令整改或处罚。此外,男子还可提起行政投诉。毕强律师认为,若噪音扰民持续且协商无果,可拨打110报警。警方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对商家处以警告或罚款。若烧烤店外摆摊位占用公共道路或绿地,可向城管部门举报,要求依法取缔。男子亦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烧烤店停止侵权行为(如缩短营业时间、加装隔音设施),并赔偿因噪音导致的精神损害或健康损失。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张博1754958486704责编:樊羽玮法治日报175495848670411[]{"email":"fanyuwei@huanqiu.com","name":"樊羽玮"}
8月9日21时40分许,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某烧烤店,王女士和朋友在外摆的餐桌上吃饭时,楼上突然有人向下泼洒不明液体,溅在她本人、朋友及邻桌等多人身上。随后,王女士等人选择报警。王女士的朋友被泼洒不明液体后,皮肤出现发红的症状,当晚已去医院治疗。目前,泼洒不明液体的男子已被找到,警方已介入处理。王女士介绍称,当晚烧烤店主给这几桌人都免单了,并表示后续去医院的检查、衣服的干洗等费用也可以凭票据来报销。烧烤店主则表示,泼洒不明液体的男子是楼上的居民,30多岁,是因为嫌太吵扰民才有泼洒行为。 那么,涉事男子从高空泼洒不明液体的行为将面临哪些法律责任?《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强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254条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涉事男子从高空泼洒不明液体,已造成多人皮肤受刺激、衣物受损,属于典型的高空抛物侵权行为。受害人有权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以及衣物清洗或更换费用等合理损失。如精神权益受到侵害,还可依法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实施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从高空向楼下公众泼洒液体,危及多人安全、扰乱公共秩序,且无正当理由,符合寻衅滋事行为的特征。在液体无毒无腐蚀性、未达到刑事追责程度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或可依第26条予以处罚。如经鉴定表明液体含有有毒、有害、腐蚀性成分,从高空泼洒足以危及现场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则可能构成刑法第292条规定的高空抛物罪,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液体性质及泼洒方式具有严重公共安全危险性,例如属化学危险品、毒物且溅射范围广、危害对象为不特定多数人,甚至可能触犯刑法第114条、第115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该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类重罪,情节严重的,可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造成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刑罚更高。烧烤店店主在本次事件中是否要承担责任?毕强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对顾客负有首要的安全保障义务,应采取合理措施保障就餐安全。若事先知晓可能存在风险(如与楼上住户存在矛盾或被投诉扰民),却未采取防范措施,则应对顾客的损害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若涉事男子本意是解决噪音困扰,应通过哪些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对此,毕强律师表示,男子可优先与烧烤店协商,要求其控制外摆时间、降低顾客喧哗声,或调整桌椅位置减少噪音影响。也可以通过小区物业或社区居委会介入调解,要求商家整改。若商家存在超范围经营(如占用公共区域),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此外,男子还可通过录音、录像收集证据,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投诉,要求对烧烤店噪音进行检测。若超标,环保部门可责令整改或处罚。此外,男子还可提起行政投诉。毕强律师认为,若噪音扰民持续且协商无果,可拨打110报警。警方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对商家处以警告或罚款。若烧烤店外摆摊位占用公共道路或绿地,可向城管部门举报,要求依法取缔。男子亦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烧烤店停止侵权行为(如缩短营业时间、加装隔音设施),并赔偿因噪音导致的精神损害或健康损失。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