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NVI8ORg9WX society.huanqiu.comarticle游客丢失儿童手表,环卫工高温下4小时翻8吨垃圾找回引争议!律师解读/e3pmh19vt/e3ps21dgq7月13日“2环卫工高温翻8吨垃圾找儿童手表”等多个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引发关注据报道7月1日深圳卢女士一家在大同南站下车时遗忘了一块儿童电话手表在列车上孩子曾将该儿童手表装入干净的纸质垃圾袋中玩耍怀疑可能被混入了垃圾中卢女士求助后大同市新城环境公司追踪到儿童手表在8吨垃圾中随即投入人力将8吨垃圾转运到一处空地并动用两名环卫工人徒手翻找4个小时后终于找回当晚归还了卢女士事后卢女士曾发红包感谢两位环卫工但被婉拒此事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一块儿童手表并不值得花费如此人力物力寻找还有网友表示让环卫工在高温下4个小时翻找8吨垃圾此举并不体恤一线环卫工人对此,该环卫公司的上级部门、大同市城管局回应称,此前也有过帮市民寻找失物的先例,此次并非特殊个例。大同市城管局副局长肖志刚称:“做啥是值,做啥不值?这是我们该做的事情,不要把它放得太高,也不要把它放得太低。只要老百姓有需求,我们肯定去做。”那么公民遗失物品后是否有权要求公共部门动用资源寻找?环卫工人在执行寻物任务时享有哪些劳动保护权利?行政机关回应群众求助时如何平衡公共服务义务与资源合理配置?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胡青春律师的专业解读!1、公民遗失物品后,是否有权要求公共部门动用资源寻找?胡青春:公民遗失物品后,向公共部门求助是其权利。根据民法典、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公共服务相关规定,公民在合法权益受损时有权向行政机关提出求助申请,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获得社会帮助权的具体体现。但权利行使需遵循“合理必要”原则,即求助事项应具有合法性且不明显超出公共服务的合理范畴。公共资源毕竟有限,不可能对每一起物品遗失事件都投入大量资源进行寻找。行政机关在接到求助时,需综合考虑物品的价值、重要性、寻找的可行性以及对公共资源的占用程度等因素。本事件中,儿童手表虽价值不高,但可能存储家庭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卢女士的求助具有一定合理性。而环卫部门作为公共服务提供者,负有维护公众利益的职责,其回应群众诉求的行为符合《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保障市民正常生活需求”的立法精神。不过,若公民明知失物价值极低却坚持要求动用大量公共资源寻找,可能构成权利滥用,行政机关可在说明理由后予以拒绝。2、高温天气下,环卫工人徒手翻找垃圾4小时,网友担忧其劳动权益是否得到保障。那么,环卫工人在执行寻物任务时,享有哪些劳动保护权利?胡青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 35℃以上)作业,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且不得安排长时间连续作业。本事件中,环卫部门组织环卫工人在高温环境下从事高强度体力劳动,需履行三项义务:一是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如手套、防暑药品);二是合理安排休息,避免超时作业;三是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若用人单位未落实上述保护措施,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值得肯定的是,环卫工人自愿参与寻物并婉拒感谢,体现了职业担当,但这不能替代用人单位的法定保护义务。3、行政机关回应群众求助时,如何平衡公共服务义务与资源合理配置?胡青春:行政机关承担着为人民服务的职责,对于群众的求助应当积极回应。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作为倾听群众诉求的重要渠道,要求对属于受理范围的诉求事项及时按程序办理。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行政机关需要在履行公共服务义务与合理配置资源之间找到平衡。一方面,行政机关不能对群众的求助敷衍塞责。对于公民合理的诉求,尤其是涉及生命安全、重大权益保障等紧急且重要的事项,必须全力以赴,充分调动资源予以解决。例如在寻找走失儿童、紧急救援等情况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是必要且合理的,这体现了公共服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核心价值。另一方面,行政机关也需要科学评估资源的使用效率。在面对一些非紧急且资源消耗较大的求助时,应探索多元化的解决方式,可以通过探索建立需求分级响应机制、引入科技手段提升服务效率等方式减少人工消耗,尽可能实现公共服务与资源合理配置的平衡。这场“垃圾中寻表”事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审视公民权利与公共服务义务法律边界的契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物品遗失等问题,了解自身权利与公共服务的界限,有助于我们更合理地寻求帮助;对于公共部门而言,在保障公民权利的同时,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能,才能真正实现公共服务的价值,构建更加和谐、法治的社会环境。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雨晨1752559119896责编:赵钰阳法治日报175255911989611[]{"email":"zhaoyuyang@huanqiu.com","name":"赵钰阳"}
7月13日“2环卫工高温翻8吨垃圾找儿童手表”等多个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引发关注据报道7月1日深圳卢女士一家在大同南站下车时遗忘了一块儿童电话手表在列车上孩子曾将该儿童手表装入干净的纸质垃圾袋中玩耍怀疑可能被混入了垃圾中卢女士求助后大同市新城环境公司追踪到儿童手表在8吨垃圾中随即投入人力将8吨垃圾转运到一处空地并动用两名环卫工人徒手翻找4个小时后终于找回当晚归还了卢女士事后卢女士曾发红包感谢两位环卫工但被婉拒此事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一块儿童手表并不值得花费如此人力物力寻找还有网友表示让环卫工在高温下4个小时翻找8吨垃圾此举并不体恤一线环卫工人对此,该环卫公司的上级部门、大同市城管局回应称,此前也有过帮市民寻找失物的先例,此次并非特殊个例。大同市城管局副局长肖志刚称:“做啥是值,做啥不值?这是我们该做的事情,不要把它放得太高,也不要把它放得太低。只要老百姓有需求,我们肯定去做。”那么公民遗失物品后是否有权要求公共部门动用资源寻找?环卫工人在执行寻物任务时享有哪些劳动保护权利?行政机关回应群众求助时如何平衡公共服务义务与资源合理配置?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胡青春律师的专业解读!1、公民遗失物品后,是否有权要求公共部门动用资源寻找?胡青春:公民遗失物品后,向公共部门求助是其权利。根据民法典、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公共服务相关规定,公民在合法权益受损时有权向行政机关提出求助申请,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获得社会帮助权的具体体现。但权利行使需遵循“合理必要”原则,即求助事项应具有合法性且不明显超出公共服务的合理范畴。公共资源毕竟有限,不可能对每一起物品遗失事件都投入大量资源进行寻找。行政机关在接到求助时,需综合考虑物品的价值、重要性、寻找的可行性以及对公共资源的占用程度等因素。本事件中,儿童手表虽价值不高,但可能存储家庭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卢女士的求助具有一定合理性。而环卫部门作为公共服务提供者,负有维护公众利益的职责,其回应群众诉求的行为符合《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保障市民正常生活需求”的立法精神。不过,若公民明知失物价值极低却坚持要求动用大量公共资源寻找,可能构成权利滥用,行政机关可在说明理由后予以拒绝。2、高温天气下,环卫工人徒手翻找垃圾4小时,网友担忧其劳动权益是否得到保障。那么,环卫工人在执行寻物任务时,享有哪些劳动保护权利?胡青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 35℃以上)作业,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且不得安排长时间连续作业。本事件中,环卫部门组织环卫工人在高温环境下从事高强度体力劳动,需履行三项义务:一是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如手套、防暑药品);二是合理安排休息,避免超时作业;三是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若用人单位未落实上述保护措施,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值得肯定的是,环卫工人自愿参与寻物并婉拒感谢,体现了职业担当,但这不能替代用人单位的法定保护义务。3、行政机关回应群众求助时,如何平衡公共服务义务与资源合理配置?胡青春:行政机关承担着为人民服务的职责,对于群众的求助应当积极回应。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作为倾听群众诉求的重要渠道,要求对属于受理范围的诉求事项及时按程序办理。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行政机关需要在履行公共服务义务与合理配置资源之间找到平衡。一方面,行政机关不能对群众的求助敷衍塞责。对于公民合理的诉求,尤其是涉及生命安全、重大权益保障等紧急且重要的事项,必须全力以赴,充分调动资源予以解决。例如在寻找走失儿童、紧急救援等情况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是必要且合理的,这体现了公共服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核心价值。另一方面,行政机关也需要科学评估资源的使用效率。在面对一些非紧急且资源消耗较大的求助时,应探索多元化的解决方式,可以通过探索建立需求分级响应机制、引入科技手段提升服务效率等方式减少人工消耗,尽可能实现公共服务与资源合理配置的平衡。这场“垃圾中寻表”事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审视公民权利与公共服务义务法律边界的契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物品遗失等问题,了解自身权利与公共服务的界限,有助于我们更合理地寻求帮助;对于公共部门而言,在保障公民权利的同时,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能,才能真正实现公共服务的价值,构建更加和谐、法治的社会环境。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