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N85UExLugZ society.huanqiu.comarticle“新国风化妆品”产自蟑螂乱爬的家庭作坊?男子获刑二年十个月/e3pmh19vt/e3ps21dgq5月6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了《2024年度化妆品审评报告》,从《报告》来看,以祛斑美白等产品为主的特殊化妆品注册申请受理和批准数量呈现双增长。然而,消费者对“纯天然中草药”“植物祛斑美白”的追捧,却让一些无证经营者看到了“商机”:一些家庭作坊里的无证经营者将以廉价中药材为主制作的化妆品、护肤品装进没有标注净含量、生产日期的简陋包装袋,打着“纯天然中草药”“植物祛斑”等旗号通过网络进行销售。这种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还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隐患。 近日,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入选其中。该案中,检察机关通过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督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精准认定案件性质及涉案金额,揭开了这类所谓“新国风美妆”背后的危险“生意经”。 2024年12月,办案组查看涉案物品、讨论案情。 2025年1月,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 专业检测撕破“草本安全”假面 2023年10月,小李在某电商平台“种草”了A品牌的“植物祛斑祛黄莹肌如玉粉”,下单到货后,发现该化妆品外包装十分简陋,同时也不符合生产规范——既没有标注净含量、生产日期等必要信息,也没有看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于是向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了该网店。 “2024年6月,我们依托行刑衔接信息通报机制,了解到该网店销售三无化妆品的行政违法线索,随即建议行政机关对涉案化妆品委托检验。”昌平区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门负责人高刚向记者介绍道。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检察机关进一步建议公安机关进行全链条打击,通过审查社交软件聊天记录、追踪物流寄递信息等方式锁定了该产品生产商王某。2024年8月,王某被追捕到案。 2024年12月10日,案件被移送至昌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全案证据材料,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检察官厘清了王某生产、销售伪劣化妆品的手段及规模:王某自学中草药知识后自行制作了中草药面膜、洗面奶、精华液等配方,在无生产资质的情况下,在家中搭建简陋生产线,对从网络途径购买的中草药进行研磨、配比和包装。 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对涉案化妆品的检测结果显示,受检产品均检出菌落、霉菌和酵母总数以及重金属等项目,不符合化妆品标准。此外,部分化妆品还检测出醋酸地塞米松等激素成分。 “我们去现场取证时,发现王某的家庭式作坊生产环境非常脏乱,封装设备旁还有蟑螂在爬,完全不符合化妆品的制作卫生标准。”该院检察官助理刘旭迪说道,“消费者购买并使用这些没有资质的自制化妆品,不仅不能真正改善皮肤问题,还可能破坏皮肤屏障功能引发皮肤炎症,长期使用甚至会带来器官和系统损害。” 全面审查精准认定案件性质 及涉案金额 涉案化妆品均为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案件定性涉及两个罪名的辨析。高刚解释说:“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这两个罪名在构成要件上存在一定的重合,需要对王某生产、销售的实际数量、金额以及是否造成严重后果进行重点审查,才能依法准确认定罪名。” 经过全面梳理涉案店铺顾客评价、12345投诉数据及向部分消费者进行取证,并未发现涉案化妆品造成消费者出现严重后果的情况,因此检察官认定案件不符合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的构成要件,决定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王某进行追责。 “王某自制的化妆品都是通过线上店铺对外销售,且已销售的化妆品均已灭失,案件定性后如何准确认定涉案金额,成为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重点。”据高刚介绍,办案组结合查获到案的进货单据等,确立以发货凭证为基础、与下家微信聊天记录及交易流水一一对应的审查思路,确定已销售数量;再通过讯问王某,结合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等客观证据,确定其生产化妆品的原料、地点、工艺、包装、价格等均未发生变化,故而认定其通过网络销售的产品与现场查获的伪劣产品质量并无差别,从而将已销售产品均认定为不合格产品,推算出销售金额共计20余万元。 在海量数据中锁定关键涉案信息 “我销售的部分化妆品是从其他厂家购买的,并非自己生产的。”面对王某的辩解,办案组仔细审查全案证据,重点对在案电子数据进行整理,未发现其购买化妆品的订单,同时精准锁定其曾在网上咨询多家中草药商,并向对方发送自制药方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断定王某销售的化妆品均系自制。 根据审查认定的事实,办案组针对性开展讯问,全面释法说理,破除了王某的侥幸心理。王某承认涉案化妆品均系其自产自销,自愿认罪认罚。“王某生产、销售化妆品时间跨度长、种类多,虽然他已到案,但不知情的消费者依然有可能使用这些伪劣产品,给皮肤造成损伤。为了有效震慑王某,更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安全与消费权益,我们创新提出‘全额退赔+预缴罚金’追责机制。”高刚介绍说。在检察机关推动下,王某全额退缴违法所得。 2025年1月10日,昌平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王某提起公诉。1月23日,昌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全面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判决生效后,我们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通报,建议对涉案网店作出闭店下架商品等处理。”刘旭迪向记者介绍,“我们结合化妆品等民生领域伪劣产品犯罪发案情况,联合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开展调研,同时健全完善与公安、行政机关协作配合机制,通过开展实地走访、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化妆品销售网点、美容机构的监督力度,推动实施化妆品安全多元化治理举措。” 此外,检察机关还联合职能部门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时间节点,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化妆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守规、诚信经营,帮助消费者提升辨别能力,进一步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墙”。 来源:检察日报·明镜周刊作者:简洁 曲百莹 薛婕1750143289979责编:张燕萍检察日报正义网175014328997911[]//img.huanqiucdn.cn/dp/api/files/imageDir/7736e6d8879ad56a086e0a800990d82b.png{"email":"zhangyanping@huanqiu.com","name":"张燕萍"}
5月6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了《2024年度化妆品审评报告》,从《报告》来看,以祛斑美白等产品为主的特殊化妆品注册申请受理和批准数量呈现双增长。然而,消费者对“纯天然中草药”“植物祛斑美白”的追捧,却让一些无证经营者看到了“商机”:一些家庭作坊里的无证经营者将以廉价中药材为主制作的化妆品、护肤品装进没有标注净含量、生产日期的简陋包装袋,打着“纯天然中草药”“植物祛斑”等旗号通过网络进行销售。这种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还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隐患。 近日,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入选其中。该案中,检察机关通过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督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精准认定案件性质及涉案金额,揭开了这类所谓“新国风美妆”背后的危险“生意经”。 2024年12月,办案组查看涉案物品、讨论案情。 2025年1月,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 专业检测撕破“草本安全”假面 2023年10月,小李在某电商平台“种草”了A品牌的“植物祛斑祛黄莹肌如玉粉”,下单到货后,发现该化妆品外包装十分简陋,同时也不符合生产规范——既没有标注净含量、生产日期等必要信息,也没有看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于是向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了该网店。 “2024年6月,我们依托行刑衔接信息通报机制,了解到该网店销售三无化妆品的行政违法线索,随即建议行政机关对涉案化妆品委托检验。”昌平区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门负责人高刚向记者介绍道。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检察机关进一步建议公安机关进行全链条打击,通过审查社交软件聊天记录、追踪物流寄递信息等方式锁定了该产品生产商王某。2024年8月,王某被追捕到案。 2024年12月10日,案件被移送至昌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全案证据材料,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检察官厘清了王某生产、销售伪劣化妆品的手段及规模:王某自学中草药知识后自行制作了中草药面膜、洗面奶、精华液等配方,在无生产资质的情况下,在家中搭建简陋生产线,对从网络途径购买的中草药进行研磨、配比和包装。 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对涉案化妆品的检测结果显示,受检产品均检出菌落、霉菌和酵母总数以及重金属等项目,不符合化妆品标准。此外,部分化妆品还检测出醋酸地塞米松等激素成分。 “我们去现场取证时,发现王某的家庭式作坊生产环境非常脏乱,封装设备旁还有蟑螂在爬,完全不符合化妆品的制作卫生标准。”该院检察官助理刘旭迪说道,“消费者购买并使用这些没有资质的自制化妆品,不仅不能真正改善皮肤问题,还可能破坏皮肤屏障功能引发皮肤炎症,长期使用甚至会带来器官和系统损害。” 全面审查精准认定案件性质 及涉案金额 涉案化妆品均为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案件定性涉及两个罪名的辨析。高刚解释说:“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这两个罪名在构成要件上存在一定的重合,需要对王某生产、销售的实际数量、金额以及是否造成严重后果进行重点审查,才能依法准确认定罪名。” 经过全面梳理涉案店铺顾客评价、12345投诉数据及向部分消费者进行取证,并未发现涉案化妆品造成消费者出现严重后果的情况,因此检察官认定案件不符合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的构成要件,决定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王某进行追责。 “王某自制的化妆品都是通过线上店铺对外销售,且已销售的化妆品均已灭失,案件定性后如何准确认定涉案金额,成为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重点。”据高刚介绍,办案组结合查获到案的进货单据等,确立以发货凭证为基础、与下家微信聊天记录及交易流水一一对应的审查思路,确定已销售数量;再通过讯问王某,结合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等客观证据,确定其生产化妆品的原料、地点、工艺、包装、价格等均未发生变化,故而认定其通过网络销售的产品与现场查获的伪劣产品质量并无差别,从而将已销售产品均认定为不合格产品,推算出销售金额共计20余万元。 在海量数据中锁定关键涉案信息 “我销售的部分化妆品是从其他厂家购买的,并非自己生产的。”面对王某的辩解,办案组仔细审查全案证据,重点对在案电子数据进行整理,未发现其购买化妆品的订单,同时精准锁定其曾在网上咨询多家中草药商,并向对方发送自制药方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断定王某销售的化妆品均系自制。 根据审查认定的事实,办案组针对性开展讯问,全面释法说理,破除了王某的侥幸心理。王某承认涉案化妆品均系其自产自销,自愿认罪认罚。“王某生产、销售化妆品时间跨度长、种类多,虽然他已到案,但不知情的消费者依然有可能使用这些伪劣产品,给皮肤造成损伤。为了有效震慑王某,更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安全与消费权益,我们创新提出‘全额退赔+预缴罚金’追责机制。”高刚介绍说。在检察机关推动下,王某全额退缴违法所得。 2025年1月10日,昌平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王某提起公诉。1月23日,昌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全面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判决生效后,我们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通报,建议对涉案网店作出闭店下架商品等处理。”刘旭迪向记者介绍,“我们结合化妆品等民生领域伪劣产品犯罪发案情况,联合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开展调研,同时健全完善与公安、行政机关协作配合机制,通过开展实地走访、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化妆品销售网点、美容机构的监督力度,推动实施化妆品安全多元化治理举措。” 此外,检察机关还联合职能部门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时间节点,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化妆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守规、诚信经营,帮助消费者提升辨别能力,进一步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墙”。 来源:检察日报·明镜周刊作者:简洁 曲百莹 薛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