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Aw8WgHiEaY society.huanqiu.comarticle酒后放火发泄不满,广西一男子被判刑四年六个月/e3pmh19vt/e3prv5gfn到底是酒后行为失态,还是酒壮怂人胆? 2022年3月27日凌晨,北海市银海区某物流园内一男子两次点火,将园内停放的一艘快艇点燃引发火灾,事发后经公安民警调查取证,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蔡某,并于3月27日12时在云南路某物流园员工宿舍将该犯罪嫌疑人蔡某抓获归案。 10月26日上午,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蔡某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2年3月26日23时许,被告人蔡某与朋友喝酒后,在途经北海市银海区云南路某物流园内废弃仓库前时,看到被害人沈某停放该处维修的一艘快艇,便使用其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一张塑料纸引燃该快艇后离开,造成快艇被烧毁。经估价,被烧毁的快艇上两台发动机共价值人民币161200元、十台空气直流泵共价值人民币2180元。此外,用于建造快艇所购置的价值人民币68000元的船体及四个电瓶无法进行估价。 ▲庭审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蔡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蔡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经庭审举证、质证,辩论等程序,12月15日,北海市银海区法院对该起案件宣判,判决被告人蔡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责令被告人蔡某退赔被害人沈某经济损失163380元。 ▲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 法官提醒 切勿酒后一时冲动,不顾及自身和他人安危故意纵火引发火灾,此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日常在遇到各种矛盾和纠纷时,应当选择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来源: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1671439211604责编:任鑫恚广西法治日报167143921160411[]{"email":"renxinhui@huanqiu.com","name":"任鑫恚"}
到底是酒后行为失态,还是酒壮怂人胆? 2022年3月27日凌晨,北海市银海区某物流园内一男子两次点火,将园内停放的一艘快艇点燃引发火灾,事发后经公安民警调查取证,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蔡某,并于3月27日12时在云南路某物流园员工宿舍将该犯罪嫌疑人蔡某抓获归案。 10月26日上午,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蔡某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2年3月26日23时许,被告人蔡某与朋友喝酒后,在途经北海市银海区云南路某物流园内废弃仓库前时,看到被害人沈某停放该处维修的一艘快艇,便使用其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一张塑料纸引燃该快艇后离开,造成快艇被烧毁。经估价,被烧毁的快艇上两台发动机共价值人民币161200元、十台空气直流泵共价值人民币2180元。此外,用于建造快艇所购置的价值人民币68000元的船体及四个电瓶无法进行估价。 ▲庭审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蔡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蔡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经庭审举证、质证,辩论等程序,12月15日,北海市银海区法院对该起案件宣判,判决被告人蔡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责令被告人蔡某退赔被害人沈某经济损失163380元。 ▲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 法官提醒 切勿酒后一时冲动,不顾及自身和他人安危故意纵火引发火灾,此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日常在遇到各种矛盾和纠纷时,应当选择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来源: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