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OWEqjtDQv society.huanqiu.comarticle千万别乱停车了!浙江一地出现最让人“脸红”的罚单....../e3pmh19vt/e3prv5gfn注意啦! 千万不要乱停车 因为 最让人“脸红”的罚单“来了” 不仅要罚款 还要被贴“红脸盆” 近日,丽水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启动消防通道违停专项整治,在丽水经开区华府水阁苑小区内给占用消防通道的违停车辆“吸”上了“红脸盆”! “这辆轿车占用了消防通道,车主也联系不上,如遇突发状况,消防车根本无法进入小区进行救援。”现场,消防监督员将违停车辆的车牌、位置、违停时间等照片信息上传至后台管理系统,依法将“电子告知单”贴在车辆驾驶位的车门上。 “电子告知单”为红色圆形吸盘,其贴于汽车主驾驶车门外,利用内置的天然橡胶真空吸盘,牢牢吸附在车辆驾驶位车门上,吸盘的吸力可达到300公斤以上,但不会对车辆造成任何损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6条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禁止占用消防车通道。但是,因为车辆流动性大,以前我们对消防通道违停车辆的处置,存在一定执法难度。”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员葛亦凯说,“电子告知单”直接吸附在车体上,车主无法采取非暴力途径进行拆除。 记者了解到,一旦违停被贴上“红脸盆””违停车辆车主需要驾车前往消防救援大队接受相应处理后,才可取下“红脸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0条第1款第5项规定,对于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处罚视情节而定,如果违法主体为单位车辆,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如果违法主体是个人,处以警告或者500元以下行政处罚。 据悉,这种电子告知单,还将进一步在丽水全市范围内推广。 1642119256038责编:秦璐敏FM93交通之声164211925603811[]//img.huanqiucdn.cn/dp/api/files/imageDir/a5d92b577919b996dc04cccfeb4b9a6e.png
注意啦! 千万不要乱停车 因为 最让人“脸红”的罚单“来了” 不仅要罚款 还要被贴“红脸盆” 近日,丽水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启动消防通道违停专项整治,在丽水经开区华府水阁苑小区内给占用消防通道的违停车辆“吸”上了“红脸盆”! “这辆轿车占用了消防通道,车主也联系不上,如遇突发状况,消防车根本无法进入小区进行救援。”现场,消防监督员将违停车辆的车牌、位置、违停时间等照片信息上传至后台管理系统,依法将“电子告知单”贴在车辆驾驶位的车门上。 “电子告知单”为红色圆形吸盘,其贴于汽车主驾驶车门外,利用内置的天然橡胶真空吸盘,牢牢吸附在车辆驾驶位车门上,吸盘的吸力可达到300公斤以上,但不会对车辆造成任何损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6条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禁止占用消防车通道。但是,因为车辆流动性大,以前我们对消防通道违停车辆的处置,存在一定执法难度。”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员葛亦凯说,“电子告知单”直接吸附在车体上,车主无法采取非暴力途径进行拆除。 记者了解到,一旦违停被贴上“红脸盆””违停车辆车主需要驾车前往消防救援大队接受相应处理后,才可取下“红脸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0条第1款第5项规定,对于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处罚视情节而定,如果违法主体为单位车辆,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如果违法主体是个人,处以警告或者500元以下行政处罚。 据悉,这种电子告知单,还将进一步在丽水全市范围内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