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otnaxXNCL society.huanqiu.comarticle举报有奖,最高奖50万元!杭州中院发布执行悬赏令/e3pmh19vt/e3ps21dgq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加大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力度,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发布本公告。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曝光悬赏公告 (2014)浙杭执民字第40号 (2015)浙杭执民字第463号 本院在执行QIU YANG WEN JUN诉吴宏伟民间借贷纠纷二案中,被执行人吴宏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QIU YANG WEN JUN提出曝光悬赏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曝光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吴宏伟,男,1960年6月2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杭州市上城区三里新城桂苑3幢5单元401室,住杭州市上城区聚丰弄景江城市花园2-2-2601室,公民身份号码33010319600623****。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吴宏伟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法院实际查实的除外),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未履行执行标的5733381元及债务利息)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13858168990 联系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768号 1631955778104责编:刘艳君杭州中院163195577810411[]//img.huanqiucdn.cn/dp/api/files/imageDir/4b6855538594ba19cefa5b89b7c73f83.png{"email":"liuyanjun@huanqiu.com","name":"刘艳君"}
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加大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力度,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发布本公告。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曝光悬赏公告 (2014)浙杭执民字第40号 (2015)浙杭执民字第463号 本院在执行QIU YANG WEN JUN诉吴宏伟民间借贷纠纷二案中,被执行人吴宏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QIU YANG WEN JUN提出曝光悬赏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曝光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吴宏伟,男,1960年6月2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杭州市上城区三里新城桂苑3幢5单元401室,住杭州市上城区聚丰弄景江城市花园2-2-2601室,公民身份号码33010319600623****。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吴宏伟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法院实际查实的除外),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未履行执行标的5733381元及债务利息)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13858168990 联系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7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