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mRxZ5YvPc society.huanqiu.comarticle帅气还是无知?这种事都敢做,还发朋友圈炫耀!柳州这对夫妻挨罚/e3pmh19vt/e3prv5gfn最新通报!涉疫奶枣流入柳州,核酸检测阳性!追踪到多名接触者 众所周知 想要开车上路 必须先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没有经过专业训练、考试的无证人员 一旦遇到紧急突发情况 很难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 可总有一些人 明知无证驾驶违法 却还是抱有侥幸心理 认为交警蜀黍找不到TA ! 近日,柳州交警接到市民举报,有人在朋友圈发布信息,炫耀自己无证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接到市民举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工作,根据市民提供的信息联系上当事人李某、陈某并通知其尽快到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接受调查。一开始两位当事人以未注意到交警部门来电为理由多次拒接电话,并不按口头传唤的时间到大队接受处理。2月2日11时许,民警通过智能监控系统锁定当事人车辆,并将违法嫌疑人陈某带回大队调查。 据了解,两个视频分别于2020年10月6日以及2021年1月20日拍摄。其中李某身穿红衣服的视频拍摄时间为去年10月6日下午,当天李某搭乘朋友从柳北区驾车到三柳高速公路柳北服务区,大概驾驶了15分钟左右,视频是由其朋友帮拍摄。因李某害怕被别人说无证驾驶便在朋友圈评论谎称老公在旁边监督。另一个视频拍摄时间为今年1月20日,由李某丈夫陈某拍摄。当天夫妻二人从罗城出发经过汕昆高速到达太阳村,期间李某突然想驾驶车辆,便向陈某表示要换人驾驶,之后李某便在高速路上驾驶了数十分钟。 据李某自述,她私下学过一些驾驶技能,但一直没有报名考证,“我当时也有点害怕出什么事,所以也不敢开太久,我知道这是违法的,但没想到会这么严重。” 陈某表示,他知道妻子是无证驾驶,想着自己坐副驾位置,让她开一下也可以,便将自家私家车交由妻子上路行驶了。 经过民警严厉批评教育后,李某、陈某深刻地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十分后悔。 由于陈某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机动大队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机动大队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因李某尚在哺乳期内不予执行拘留。 无证驾驶的危害极大! 1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2 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3 败坏社会风气 无证人员藐视法律,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4 诱发违法犯罪 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案件。 无证驾驶从严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 蜀黍再次提醒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还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 请持“证”上路! 1612335845014责编:刘倩南国今报161233584501411[]{"email":"script_silent@huanqiu.com","name":"沉默者"}
最新通报!涉疫奶枣流入柳州,核酸检测阳性!追踪到多名接触者 众所周知 想要开车上路 必须先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没有经过专业训练、考试的无证人员 一旦遇到紧急突发情况 很难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 可总有一些人 明知无证驾驶违法 却还是抱有侥幸心理 认为交警蜀黍找不到TA ! 近日,柳州交警接到市民举报,有人在朋友圈发布信息,炫耀自己无证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接到市民举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工作,根据市民提供的信息联系上当事人李某、陈某并通知其尽快到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接受调查。一开始两位当事人以未注意到交警部门来电为理由多次拒接电话,并不按口头传唤的时间到大队接受处理。2月2日11时许,民警通过智能监控系统锁定当事人车辆,并将违法嫌疑人陈某带回大队调查。 据了解,两个视频分别于2020年10月6日以及2021年1月20日拍摄。其中李某身穿红衣服的视频拍摄时间为去年10月6日下午,当天李某搭乘朋友从柳北区驾车到三柳高速公路柳北服务区,大概驾驶了15分钟左右,视频是由其朋友帮拍摄。因李某害怕被别人说无证驾驶便在朋友圈评论谎称老公在旁边监督。另一个视频拍摄时间为今年1月20日,由李某丈夫陈某拍摄。当天夫妻二人从罗城出发经过汕昆高速到达太阳村,期间李某突然想驾驶车辆,便向陈某表示要换人驾驶,之后李某便在高速路上驾驶了数十分钟。 据李某自述,她私下学过一些驾驶技能,但一直没有报名考证,“我当时也有点害怕出什么事,所以也不敢开太久,我知道这是违法的,但没想到会这么严重。” 陈某表示,他知道妻子是无证驾驶,想着自己坐副驾位置,让她开一下也可以,便将自家私家车交由妻子上路行驶了。 经过民警严厉批评教育后,李某、陈某深刻地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十分后悔。 由于陈某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机动大队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机动大队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因李某尚在哺乳期内不予执行拘留。 无证驾驶的危害极大! 1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2 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3 败坏社会风气 无证人员藐视法律,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4 诱发违法犯罪 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案件。 无证驾驶从严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 蜀黍再次提醒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还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 请持“证”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