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YxWpNsper society.huanqiu.comarticle网友造谣“澄城县实施全封闭管理”,警情通报来了!/e3pmh19vt/e3prv5gfn1月17日,渭南市澄城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澄城县公安局查处一起编造散布疫情防控谣言案件。 原文如下: 2021年1月16日14时45分,网民王某以玩笑取乐为目的,假冒“澄城县人民政府”名义,编辑“自2021年1月18号至2月28号起,我县实施全封闭管理”的虚假信息,通过微信发送他人后在网上迅速传播,造成不良影响 。王某的上述行为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警方郑重提示: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希望广大群众认真执行政府相关通告,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网络无疆,言论有界。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破坏疫情防控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除此之外年关将至又有关于疫情的谣言在网上流传 九大最新谣言背后的真相 新闻来源:澄城公安、人民日报 1610931278970责编:秦璐敏陕西都市快报161093127897011[]//img.huanqiucdn.cn/dp/api/files/imageDir/13e96601c97bcc69e35e0a5bdd931fd6.png
1月17日,渭南市澄城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澄城县公安局查处一起编造散布疫情防控谣言案件。 原文如下: 2021年1月16日14时45分,网民王某以玩笑取乐为目的,假冒“澄城县人民政府”名义,编辑“自2021年1月18号至2月28号起,我县实施全封闭管理”的虚假信息,通过微信发送他人后在网上迅速传播,造成不良影响 。王某的上述行为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警方郑重提示: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希望广大群众认真执行政府相关通告,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网络无疆,言论有界。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破坏疫情防控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除此之外年关将至又有关于疫情的谣言在网上流传 九大最新谣言背后的真相 新闻来源:澄城公安、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