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K2h9V作者:徐子society.huanqiu.comarticle【追踪】法院撤消父亲与子女签订的赠与协议后 女儿反诉父亲:企业是我的/e3pmh19vt/e3prv5gfn从小外出闯荡经商,已到天命之年的封利决定隐退,2013年,他与膝下包括封旭霞在内的3个子女签订了赠与协议,将位于遵义巷口的乙炔气体厂赠与3个子女,每月只领取15000元生活费。后来,由于没有领到生活费,封利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一、二审判决,法院撤消了封利与子女签订的赠与协议(本报3月12日曾作详细报道)。4月25日下午,现年63岁从广西老家赶到贵州遵义开庭的封利坐上了遵义市中级法院民庭被告席,而状告他的是其女儿封旭霞,这桩发生在亲属间的赠与官司又掀新波澜。女儿反诉封旭霞(三姐弟中的大姐)向遵义市中级法院提起反诉,称早在2000年,她便获得了乙炔气体厂的所有权,要求法院判决支持她的诉请。封旭霞除了将父亲封利告上法庭,还一并将企业曾经的承包经营者姚学源列为被告。诉讼理由是请求法院确认原告持有企业60%的股份。 封旭霞诉称,2000年,父亲封利就将企业赠与给她,根据当时签订的合约,父亲只拥有企业15%纯利润,而且时限为两年,2002年到期后,父亲封利的分成自动终止,企业便完全归属于她。封旭霞还诉称,姚学源2004年交20万保证金后承包她的企业经营,根据当时双方签订的协议,姚学源占企业40%的股份。2013年,承包到期,姚终止经营,之后将其名下40%的股份转让给了她的妹妹。据此,封旭霞认为,乙炔气体厂已和父亲封利没有任何关系,而她持有企业60%的股份是不争的事实。老伙伴庭上说真相记者在当天的庭审现场了解到,被告席上的姚学源和封利同为广西人,而且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姚学源说,正因为如此,他才和封利一家走得这么近,并成为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庭审上,姚学源说,作为事件的亲历者,同时也是本案被告之一,他有必要说出事实真相。姚学源说,乙炔气体厂原本开设于遵义汇川区板桥镇,由于距离遵义中心城区太远,鉴此,2000年,封利才将企业搬迁到现址,其时,由于封利还经营有别的生意,为了规避风险,乙炔气体厂搬迁后,封利决定把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变更在女儿封旭霞名下,也就是说,企业的实际所有人系封利,而封旭霞只是“挂个名”,事实上,那时候封旭霞年仅19岁,根本不具管理企业的能力,也因此,封利将企业搬迁后,他就承包经营了乙炔气体厂,只是在2004年才正式签订承包协议,而2013年,也就是封利签订协议将企业赠与3个子女的那年,他和封利双双告老还乡。其时,企业退还给他20万元承包经营保证金,名义上是封旭霞退还,但实际由封利出资。“父亲创下的家业,兄弟姐妹都应有份。”姚学源说,对封旭霞想独霸企业的行为,他表示遗憾。父亲心寒当天的庭审上,被告封利与姚学源的辩护意见相同,封利另外补充说,2013年,他将企业股份分成3份赠与3个子女,并签订协议,足以说明,封旭霞心里很清楚,企业的真正主人是谁,而她在赠与协议上签字,亦足以表明,其对父亲才是企业真正主人的认可。尔后,他没有收到协议载明的每月15000元的生活费而诉诸法庭撤消了赠与协议,进一步证明他才是真正的企业主。为此,被告封利要求法院驳回封旭霞的诉请,认为原告非但不享有企业60%的股份,且其做法也令他心寒,一旦他官司胜诉,封旭霞将不会再享受企业的任何利益。被告姚学源亦同样要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请,且表明了和封利同样的立场。庭审结束,法官宣布择期宣判。(记者徐子 来源:贵州都市报)1493270908000责编:千帆贵州都市报149327090800011[]
从小外出闯荡经商,已到天命之年的封利决定隐退,2013年,他与膝下包括封旭霞在内的3个子女签订了赠与协议,将位于遵义巷口的乙炔气体厂赠与3个子女,每月只领取15000元生活费。后来,由于没有领到生活费,封利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一、二审判决,法院撤消了封利与子女签订的赠与协议(本报3月12日曾作详细报道)。4月25日下午,现年63岁从广西老家赶到贵州遵义开庭的封利坐上了遵义市中级法院民庭被告席,而状告他的是其女儿封旭霞,这桩发生在亲属间的赠与官司又掀新波澜。女儿反诉封旭霞(三姐弟中的大姐)向遵义市中级法院提起反诉,称早在2000年,她便获得了乙炔气体厂的所有权,要求法院判决支持她的诉请。封旭霞除了将父亲封利告上法庭,还一并将企业曾经的承包经营者姚学源列为被告。诉讼理由是请求法院确认原告持有企业60%的股份。 封旭霞诉称,2000年,父亲封利就将企业赠与给她,根据当时签订的合约,父亲只拥有企业15%纯利润,而且时限为两年,2002年到期后,父亲封利的分成自动终止,企业便完全归属于她。封旭霞还诉称,姚学源2004年交20万保证金后承包她的企业经营,根据当时双方签订的协议,姚学源占企业40%的股份。2013年,承包到期,姚终止经营,之后将其名下40%的股份转让给了她的妹妹。据此,封旭霞认为,乙炔气体厂已和父亲封利没有任何关系,而她持有企业60%的股份是不争的事实。老伙伴庭上说真相记者在当天的庭审现场了解到,被告席上的姚学源和封利同为广西人,而且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姚学源说,正因为如此,他才和封利一家走得这么近,并成为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庭审上,姚学源说,作为事件的亲历者,同时也是本案被告之一,他有必要说出事实真相。姚学源说,乙炔气体厂原本开设于遵义汇川区板桥镇,由于距离遵义中心城区太远,鉴此,2000年,封利才将企业搬迁到现址,其时,由于封利还经营有别的生意,为了规避风险,乙炔气体厂搬迁后,封利决定把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变更在女儿封旭霞名下,也就是说,企业的实际所有人系封利,而封旭霞只是“挂个名”,事实上,那时候封旭霞年仅19岁,根本不具管理企业的能力,也因此,封利将企业搬迁后,他就承包经营了乙炔气体厂,只是在2004年才正式签订承包协议,而2013年,也就是封利签订协议将企业赠与3个子女的那年,他和封利双双告老还乡。其时,企业退还给他20万元承包经营保证金,名义上是封旭霞退还,但实际由封利出资。“父亲创下的家业,兄弟姐妹都应有份。”姚学源说,对封旭霞想独霸企业的行为,他表示遗憾。父亲心寒当天的庭审上,被告封利与姚学源的辩护意见相同,封利另外补充说,2013年,他将企业股份分成3份赠与3个子女,并签订协议,足以说明,封旭霞心里很清楚,企业的真正主人是谁,而她在赠与协议上签字,亦足以表明,其对父亲才是企业真正主人的认可。尔后,他没有收到协议载明的每月15000元的生活费而诉诸法庭撤消了赠与协议,进一步证明他才是真正的企业主。为此,被告封利要求法院驳回封旭霞的诉请,认为原告非但不享有企业60%的股份,且其做法也令他心寒,一旦他官司胜诉,封旭霞将不会再享受企业的任何利益。被告姚学源亦同样要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请,且表明了和封利同样的立场。庭审结束,法官宣布择期宣判。(记者徐子 来源:贵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