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拒绝提前退房 副教授房东带人拆门窗

李高峰在出租屋内手持租房合同讲述经过,身后阳台的窗户已被拆下
出租房的热水器已被拆掉
记者 汪再兴/文 记者 刘嵩/图
签了一年租房合同,不到半年时间房东却要他搬家!昨日,西南大学2008级法学研究生李高峰和女朋友在冰冷的出租屋内一筹莫展:搬家吧,利益受损心有不甘;不搬家吧,房东已经带人进门把门窗给卸了,水、气也切断了,这房子确实没法再住了。
租房:双方签1年合同
昨日,记者来到李高峰在北碚区黄树村十五栋租下的那套住房。这是一栋老式居民楼,60平方米左右的空间被改成三室一厅出租。
李高峰告诉记者,今年5月,他在学校BBS论坛上看到一则房屋出租广告。联系上后,李高峰得知房东是学校的副教授陈某,房租每月只要600元。陈副教授和李高峰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约定租房时间从2009年6月1日起至2010年6月1日,房租按季付。合同签字后,李高峰交给陈副教授900元,其中包括住房押金500元,水电气押金400元。
在李高峰出示的租房合同上,记者并没看到有违约赔偿的条款。 对此,陈副教授和李高峰都表示,租给校内人员的合同不可能那样规整。
变故:房东要提前收房
今年6月份的一天,李高峰接到陈副教授的电话,“她说学校要收回住房,房子只能租住到寒假。”李高峰说,离寒假还有大半年的时间,他没有在意。10月17日,李高峰又接到陈副教授电话,“这次她告诉我,必须在11月中旬前搬离。”这让李高峰慌了手脚,“新学期刚开学,临时找房子太困难了。”李高峰出示了他的笔记本,上面记录着他联系过的近20个房东电话。10月22日,陈副教授再次打来电话称,学校要在11月上旬收回住房,让李高峰在11月5日前搬离。
冲突:房东带人卸门窗
“太过分了!我为了找房子已经花了两三百元,你该赔偿我”,10月22日当天,李高峰在电话里向陈副教授索赔激化了双方矛盾,当天下午两点左右,陈副教授带着两个学生模样的人来到出租屋,称要立刻收回房屋!“她进门啥也没说,就开始拆防盗门,搬电器。”李高峰说,为避免冲突,他和另外一名同学将卧室门锁上后离开,半小时后,他们回到出租屋发现,陈副教授搬走了屋内的洗衣机和热水器,卸走了门窗,还切断了屋内的水、气,李高峰的卧室门锁也被人撬开。
当天,李高峰拨打了两次110报警电话,经过警方调解,陈副教授答应让李高峰租住到11月1日,但门窗仍被卸走,房内的自来水和天然气也被切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