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司机撞26人致2人死续:肇事者无证醉驾
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生活报报道,9日,鸡西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8·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张喜军的驾驶证在2004年年末就已被注销,经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检验,张喜军肇事时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98毫克,远远超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的醉酒驾驶标准。
张喜军属醉酒
无证驾驶肇事
9日上午,鸡西市公安交警支队周秀勇副支队长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经警方调查核实,肇事司机张喜军(驾驶证上为“张喜君”)于1990年6月1日在鸡西市领取驾驶证,准驾车型A2,2004年12月28日驾驶证被注销。肇事时,张喜军为无证驾驶机动车在禁行路行驶。
鸡西市公安局宣传科科长、新闻发言人张庆伟向媒体通报,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经对张喜军血液中酒精检验,检测出张喜军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8毫克,远远超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80毫克的醉酒驾驶标准,属于严重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