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身女子到岗亭求救被治安员强奸
延伸阅读:
本报讯(成华法 记者 蔡小莉)独身女子遭人骚扰后到治安亭寻求帮助,并借宿在治安亭中。谁知却被一名治安人员强奸,被另一名治安人员猥亵。昨日记者获悉,成都中院终审下判,以强奸罪判处治安人员叶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救命呀,有人要骚扰我。”去年11月13日24时许,一名年轻女子来到成华区双沙路音乐喷泉广场旁的治安亭求救。治安人员叶某和陈某正在治安亭值夜班。这名女子自称是泸州泸县人,姓胡,28岁。她向两名治安人员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她和丈夫离婚后,独自一人来到成都打工,因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她准备乘坐当天晚上的火车回家,但在火车站却被小偷偷走了钱包。于是,她乘坐一火三轮,准备到五桂桥车站,第二天一早想办法乘坐汽车回家。哪知火三轮师傅载着她行至沙河公园附近时,企图非礼。胡某奋力挣脱,然后跑到附近这个亮着灯的治安亭寻求帮助。
“我现在也没有地方可以去了,你们这里安全,我暂住一晚上明天一早走吧?”胡某对两名治安人员说。治安人员叶某和陈某答应了她的要求,并去买了一瓶二锅头和几包花生,三人一起吃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