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光天化日冲进理发店抢走男婴被判无期
本报聊城5月11日讯几名男子以理发为由窜进理发店,持钢管将店主打晕,趁机将5个月大的男婴抢走,并以4.5万元的价格卖给亲戚。近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7人依法宣判,两首犯姜某、田某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8年5月27日,姜某、田某等5名男子来到茌平县博平镇北街村,以理发为由走进该村某理发店,当店主赫某给其中一男子洗头时,这名男子突然起身,一拳打中赫某面部,另外两名男子用钢管狠狠打向赫某头部,将赫某打晕。另一男子趁机从床上抱起5个月大的豪豪(化名)冲出店外,钻进停在店门口的一辆面包车,另外4人也窜进面包车疾驰而去。
接到报案后,茌平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5月28日,民警在走访调查中获得一条重要线索,一辆外地牌照的面包车案发前曾在现场附近逗留,与民警描述的作案车辆极为相似。经调查,民警得知这辆面包车来自临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