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督察被指控用购物篮藏镜子偷窥女子裙底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身为香港警察划艇队体能导师的警务督察,涉嫌于休班期间在葵涌一间超级市场,先将一块预备好的镜片放入购物篮内,再用白毛巾遮掩,其间行近两名身穿短裙女子身后偷窥裙底春光,被受害人察觉通知职员报警。
涉案警务督察被控两项游荡以及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14日在荃湾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后至5月5日,以待索取感化官、社会服务令和两份精神科报告后宣判,被告获准以3000元保释外出候判。
41岁的被告朱文祥,报称警务人员,控罪分别指他于去年10月28日在葵涌新都会广场4楼的超级市场内游荡,导致一名女子合理地担心本身安全,以及同日在上述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即利用一块镜片窥看两名不知名女子的裙底,其行为相当可能会导致破坏社会安宁。
裁判官14日裁决时指出,身为警务人员的被告应清楚明白这类风化案的严重性,且被告带着镜子往超市购物,属不合理的行为,毫无疑问是有预谋罪行,现待索阅心理精神报告后作出判决。
案中现年19岁在职业训练局修读人力资源高级文凭课程的女事主,早前庭上忆述事发经过时指出,当日她与女同学打完壁球后,身穿白色T恤及短裙往超市购买洗头水等日用品。
当她们抵达超市,发现被告独自一人在女性用品区,正当她站在止汗剂货架前,被告突靠近她身旁贴着她,再感到小腿有硬物触碰,转头看见被告拿着的购物篮内放有一条毛巾。女事主心感奇怪,告知同行友人,对方要她报警求助,但机警的被告此时已逃去无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