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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富商雇凶杀八人并分尸被判死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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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死刑判决后,夏克明叹了一口气。本报记者王俭摄

  8年间,仅仅因为一些个人纠纷,拥有千万资产的北京男子夏克明和自己的弟弟、打手等人先后杀死8人。而这些人,生前均是他们的朋友、合作伙伴,甚至情人、妻子。


  昨天,认定其构成故意杀人罪、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毁坏证据罪,市二中院一审判处四人死刑。


  四凶犯均领死刑


  昨天9时30分,距宣判还有一个多小时,市二中院二法庭的旁听席上就已座无虚席。多名被害人家属默默低着头,几名妇女在座位上低声抽泣。


  10时40分,伴随着一阵清脆的脚镣声,夏克明等4人被带上法庭。其中,第一被告夏克明和第二被告夏克治是亲兄弟,第三被告杨辉、第四被告陶纯则是夏克治的狱友,也是夏克明的主要杀手。


  面对媒体的镜头,第一被告夏克明没有躲闪,并刻意保持着一种麻木的神情。将近30分钟的判决宣读过程中,夏克明紧闭双眼,神色冷漠。直到最后宣判其死刑时,他才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法院查明,1999年12月至2007年1月,夏克明先后指使并伙同其弟夏克治及杨辉、陶纯,残忍地将生意伙伴、夏克明的情人、情人的丈夫及杨辉妻子等8人杀害。


  法院同时认定,4被告人的犯罪手段“极为凶残”,“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均应判处死刑,并责令4人赔偿受害人家属共计355万余元。


  首次杀人后曾拜佛


  庭审材料披露,44岁的夏克明是北京市人,高中文化。上世纪80年代初,他曾是某机关的一名干部。1988年,他因倒卖火车票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出狱后,被单位除名的夏克明去深圳做生意,赚了几十万元。90年代回京后,他在一家外贸公司做外贸进出口生意。


  法院查明,1999年底,夏克明和狱友刘某一起走私货物时被天津海关审查,并被监视居住。夏克明认为,他被抓是刘某举报。不久,他安排弟弟夏克治及其狱友杨辉、陶纯等三人,将刘某劫持到房山十渡后勒死并碎尸。


  法庭受审时,夏克明承认检方指控,并称第一次杀人后,他感到很害怕,特意去寺庙里拜佛。但没过多久,认为外贸公司上司李某“赖钱不还”,夏克明派人跟踪三四天确认李某住处后,于2000年将李某杀害。


  此后,杀人成了夏克明等人遇到难题时的唯一解决方法。判决查实,此后6年间,夏克明又先后杀害了米某、吴某等生意伙伴。其中吴某的女友亦被一同杀死。


  每次负责杀人分尸的,都是身材健壮的杨辉。几次作案后,因怀疑妻子宋某有外遇,杨辉用同样手段将妻子杀死后分尸。检方查实,因为充当夏氏兄弟的杀人工具,杨辉先后获得70多万元酬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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