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存款被冒领 法院二审改判银行赔偿全部存款
女储户存到银行的钱不见了,原来是一男人冒用自己的信息挂失,再换卡取走了钱。女储户将银行告上法院,一审判决银行只承担20%的责任,女储户不服上诉,最终11月14日市五中院二审宣判,银行应负全责,赔偿全部存款。
据悉,这是我市类似案件首次判决银行负全责。法院称以此加强对民众权利的保护,促使有关机构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存在银行的钱都“飞”了
存在银行的钱怎么还会“飞”呢?偏偏家住渝中区化龙桥的陈华兰就竟然遇到了这样的事。据她称,2005年11月21日,她拿着自己的第二代身份证,到某银行下石桥支行申请办理该银行的借记卡。按规定,她认真填写了个人资料办了卡,当时就存进户头4万多元钱。
可2007年7月26日,陈华兰来该银行取款时,发现卡里的22200元存款不见了,只剩下83元的余额。
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她,她手里的那张卡已经被挂失止付并更换了新卡,有人持新卡从该账户上取走了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