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首页 >>

环球网

您所在的位置

环球网 ->> 环球网社会 ->> 社会新闻 订阅环球时报手机报

储户存钱时被偷 邮政局拒向民警提供监控录像

 1  2 [下一页]

  柜台“槽”里的钱还没有全部拿出,剩余的钱就被身边的男子一把抓跑。紧急赶来的民警却因“没开介绍信”,被储蓄所拒绝提供监控录像,错失最佳破案时机。


  事件


  储户数零钱 整钱被偷走


  昨日上午8时许,50岁的任巧样来到临潼区邮政局晏寨邮政储蓄所存钱,随身携带的布包里,装着丈夫打工挣来的3000元,这3000元中有20张是百元面额,剩下的是20元、10元、5元不等的小面额钞票。好不容易排队轮到自己,任巧样把钱从包里取出,放入柜台上的“槽”中,“营业员让我再点一下。”任巧样从“槽”中将钱拿出来,走到不到两米远的地方开始数钱。刚坐下,一位办理业务的老者就提醒她:“不敢数了,钱被人拿跑了。”


  任巧样急忙过来,在刚才取钱柜台前的地上,还落着两张百元钞票。她捡起钱追出储蓄所,但抓走她钱的男子已不见了踪影。


  回头再数一数手中剩余的钱,只剩了1200元,“我年龄大了,手脚也不灵活,肯定是我刚才往出拿钱的时候,只把零钱拿出来了,没有拿一百元的,放在‘槽子’里的钱就被那个男子拿跑了,这两张是他掉下的。”任巧样噙着眼泪说。


  关注


  查看银行监控 有无明确规定


  关于办案民警查看监控录像,比较统一的说法是:“持有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介绍信。”而普通客户是否有权查看银行的监控录像以及按怎样的程序来查看,无论是银行工作人员,还是相关部门的负责人,都没有一个比较明确的答案,只是一个笼统的“内部规定”。


  昨日下午,陕西银监局工作人员介绍,普通客户是不能随便查看银行的监控录像的,如果储户向银行提出要求,履行一定程序后银行应该予以满足,但“我们对调阅银行监控录像没有具体要求”。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工作人员则确认,中国人民银行对此没有统一的规定。


  西安市某商业银行支行负责人刘先生说,设在银行内部的监控设备针对的并不是储户,设立它的本意是为了监控内部工作人员。


  金镝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川认为,银行不能因为掌握了优势资源(包括监控录像),就可以拒绝客户的合理要求。从这个层面来讲,银行的“内部规定”不能对抗普通客户的合理要求。

 

 

 1  2 [下一页]

收藏此页】【 】【友善打印】【关闭

第一话题

你认为日本首相的更迭会影响中日关系吗

对中日双边关系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福田康复1日宣布辞职,你认为日本首相的更迭会影响中日关系吗?

正方:
反方:
不会
加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