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讨68万沙石款拘禁他人
老吴赢了68万元的货款官司,但判决结果始终停留在判决书上。法院执行了好几回,债务人张华就是不给钱。无奈,老吴亲自“强制执行”,将张华带到广汉拘禁了20天。
青羊区法院一审判决老吴等人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老吴等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近日,成都市中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自行“强制执行”逼出10万欠款
老吴本名吴洪军,仁寿人,今年47岁,一直经营沙石生意。张华是成都某建筑公司老总,老吴赊销了几十万元的沙石给他,钱款一直没有下落。
2005年底,官司胜诉后,经老吴申请,法院曾多次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甚至司法拘留张华。但张华就是不给钱。
据老吴交代,由于被拖欠68万的货款,不仅他的沙石生意经营惨淡,连家人生活、孩子上学等都成了问题。
去年3月14日上午,老吴在成都市同仁路附近一工地找到张华。“走,我们到法院去把事情解决了。”曹孝伟等人接到通知赶到后,他们一拥而上,将张华围住。接着,张华和老吴都给法院打电话。法官说他们可以先协商解决,或者到法院。
老吴当即让曹孝伟开车,载着张华往法院驶去。车子开到三环路时,老吴说干脆到广汉解决。当天中午,老吴等人将张华带到广汉一茶楼商谈还款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