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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少年绑架11岁男童索要20万赎金

  17岁少年绑架11岁男童


  索得赎金4.9万被判入狱9年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17岁少年小明(化名)伙同他人绑架11岁男童,索要赎金20万元。小明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还主动交代其入室盗窃的罪行。


  近日,经法院审理,小明因犯绑架罪和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小明今年17岁,黑龙江人。据小明交代,他于去年在网吧里认识了两个20多岁的朋友,并开始预谋绑架某超市老板的儿子小育(化名),“觉得经营超市的人肯定很有钱”。去年11月,小明与这两个朋友一起戴着面具,在大兴西红门镇将放学回家的小育绑至一废弃住宅内。当晚3人不停地以打电话的方式,对小育父亲进行威胁和恐吓,索要赎金20万元。


  当晚7点,小明等人给小育的父亲打电话称:“你儿子在我手上,快准备20万元。”经过数次电话讨价还价,小明等人说:“现在就要6万,如果不给,就把孩子的手指头送过去。”同时,小明的另一名同伙在小育家的超市附近打探情况,他们在电话中详细描述了超市周围的情况,以证明他们正在进行监控,并称“如果报警就撕票”。


  第二天凌晨5时,小育的父亲最终和绑匪敲定给4.9万元。多次更换交易地点后,小育的父亲按照约定的地点,在距九龙山庄200米远的地方,把钱交给了小明的同伙。半小时后,小育回到家中。


  小明和同伙平分赃款后逃跑。当天,小明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小明主动交代罪行,并承认曾和同伙在大兴某村入室盗窃,偷走笔记本电脑一台和现金600元。


  法院审理后,判处小明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犯盗窃罪,判处1年刑期;数罪并罚,执行9年刑期,并处罚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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