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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台商网上挖坑敛财上千万 高额回报作诱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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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挖坑”,陕西的一种扑克牌玩法,虚虚实实,难辨真假。


  “美商台湾捷登优购国际集团公司”也在陕西挖了个坑,抛出所谓“创始股东分红计划”,宣称能使会员迅速实现“股东梦想”,在让众多群众蒙受损失后终于原形毕露。


  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传销组织中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进行非法经营的案件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曾贤优、童胜宏、朱丽萍、耿莉莉、苗雪、滕伟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零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一个精心设计的传销网络被彻底撕破,一个以高额返利为诱饵的传销团伙被依法惩处。


  编造美商公司传销计划


  高额回报作为上当诱饵


  这是一起曾经轰动古城咸阳的传销案,组织者、经营者以美商台湾捷登优购国际集团公司名义许诺,消费者只要在公司网站上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即可成为“创始股东”,获得返本分红。购买的商品越多,返利越多。同时,公司要求会员每月必须消费500元的商品,否则将被取消返利分红的资格。对于介绍他人购买商品的,分别给予介绍人一定比例的推荐奖、碰对奖、领导奖等奖励。


  2005年7月,被告人曾贤优(大陆名曾子翰,台湾人)同林锡忠、廖水顺(均为台湾人,在逃)在台湾注册成立台湾美商捷登优购国际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捷登公司),设立公司网址,编造所谓“创始股东分红计划”,在陕西、山东、湖南等大陆地区进行商品传销活动,以达到迅速敛财的目的。所谓“创始股东分红计划”,即捷登公司宣传计划在全球设立30000个点,以每个点为1单,每单2500元的价格吸纳会员认购保健、美容类产品。在最初的30000点以内购买捷登公司产品的即可成为创始股东。创始股东既可消费产品,又可参与返利分红。每购买l单产品,一年内可获返利1倍。依此类推,投资7单即17600元(含100元网络服务费)即可在4个月内返本,并获得分红62800元。为鼓励消费,捷登公司给予介绍人推荐奖、碰对奖、领导奖等奖励。


  与此同时,为了让会员相信捷登公司有实力,自己的投资有保障。公司对外宣称有银行作为强大的后盾,并且公司股票还要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


  曾贤优等指定童胜宏等人为公司顾问,负责为公司在大陆发展“网头”(该地区的第一个会员,亦为公司的地区联络员)并利用其进行宣传和发展会员;指定滕伟管理财务,专门负责传销货款的收取和返利等工作。朱丽萍、耿莉莉、苗雪就是被发展起来的“网头”。借助外商和高利润的外衣,这批人逐级形成了一个初步的传销网络,并编造了董事长、总顾问、副总顾问、技术总监、市场总监、地区经理、业务员等职能部门,各级除了按比例获取自己购买产品的返利外,还可以按比例获得各种额外奖励。


  许多平时对保健、美容产品并不关心的购买者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开始购买产品。而捷登公司也并未食言,按期将返利打到购买者的银行账户上。就这样,购买者怀揣着“发财梦”加大了购买量,并且鼓动亲朋好友纷纷加入,这些人成为所谓的“创始股东”。短短几个月时间,捷登公司就在湖南、陕西、山东等地织出了一张“上线带下线、下线促上线”的具有严密组织的传销网络。一些被高额利润冲昏了头脑的会员为了多获利,不惜投资上万元,甚至一二十万元。就这样,公司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非法获利人民币17506236.14元,组织上层人员分别获取从两万到二十二万不等的非法所得。殊不知他们正在一步一步走向犯罪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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