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外墙喷小广告称出售姑娘(图)
“我们公司明天要和外地客户谈生意,你们那里的姑娘可以提供什么服务?”记者试探。
“可以带出去过夜。你要几个?”男子说。
“4个吧。”记者答。
“可以,一晚上800元,4个就算3000元嘛。要先交钱才能带人走哦。”男子很直接。
“万一交了钱跑了怎么办?”
“不可能,我做这个很久了,从来没有出过问题,你放心。”男子斩钉截铁地说,马上又补充一句:“都是十七八岁的姑娘。你要是不放心,明天可以先看人,当面选。”最后,他提出第二天下午2时在大足县邮政局门口见面。
记者联系上大足县市政管理局。该局工作人员称,市政部门每天都在清除这种牛皮癣小广告,如小广告含有非法内容,他们都会向公安机关举报。
大足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民警表示,将对这个小广告展开调查,如果幕后人有涉嫌组织卖淫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华立律师事务所陈挺律师说,这种广告违反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公安机关和市政部门都可对其处罚。如调查出有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协助组织卖淫等之嫌,专为他人提供色情服务,其行为构成了“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根据《刑法》规定,可处以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庆晚报 记者 谈露洁 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