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酒友不愿再喝将其刺死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华龙网-重庆晨报  网友评论进入论坛  2008-04-23 04:14

  本报讯 (记者 肖玉 实习生 苏文萍)因为喝酒时发生矛盾,44岁的肖某杀死了与自己同桌喝酒、有20多年交情的酒友张某。昨日,市五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杀人案。


  对于杀人的细节,被告肖某已完全记不起来,“我当时已经醉得没有意识了。”其律师说,他当时喝了一箱啤酒。


  扭打中刺死酒友


  据检察官指控,2007年11月16日凌晨两点,肖某在九龙坡区一路边摊喝酒时,和同桌的张某发生冲突,两人扭打起来。其间,肖某从裤兜中拿出一把刀,刺中张某左胸,致使张某当场因心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随后,肖某窜至九龙坡区黄桷坪铁路五村一家发廊,又与方某发生冲突。肖某用刀逼迫方某下跪,并将方某刺成轻伤。当日凌晨5点,肖某在黄桷坪铁路五村被警方抓获。


  据此,检察官指控肖某故意杀人。


  两人有20多年交情


  肖某没有否认杀人。他辩解说,当时自己酒喝多了,意识不清,只模糊记得喊张某喝酒,张某不仅不喝,还骂了他。他让张某道歉,张某竟打了他。于是自己稀里糊涂的就拿刀杀人了,但对刺死张某的细节没有一点印象。


  至于刺伤方某一事,肖某也记不大清楚了。等清醒过来时,发现已在公安局了。


  肖某说,他和被害人张某认识20多年了,两人关系不错,经常在一起喝酒,“张XX是我20多年的酒友了。”事发前几天,两人还到肖某母亲家喝过酒。事发前一天,两人曾在肖某家喝酒。“我绝对不是故意的。”肖某说,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杀死张某。


  事后,肖某赔偿了酒友张某家人2000元。


  死者家属索赔12.8万


  昨天在庭上,张家提出了12.8万余元的赔偿,肖某也说:“尽量赔,但我没有工作,没有钱。”


  据肖某当庭讲,他迄今已有30多年的酒龄。现在已到了嗜酒如命、每顿不离酒的地步。他也知道,自己酒后行为疯癫,有些失控。其辩护人认为,应以“故意伤害”定罪,并且肖某酒后无知,依法应减轻处罚。而检察官说,法律规定醉酒不能减免任何责任。


  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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