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许霆案属特案特判(组图)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信息时报 网友评论条进入论坛 2008-04-01 04:04
“判决有罪决不会还钱”
针对在判决书中法官明确提出许霆至今仍未退还赃款的问题,许彩亮在重审开庭时曾向记者表示,“还款的承诺肯定会兑现,钱嘛当然会退还回来!但一定要等到判决结果出来才能谈还钱问题,如果结果不公平的话,我能还他钱吗?要还是判处十几年的话,我肯定不会还,那百分之百不会还了。”
昨天面对法院有期徒刑五年结果,许彩亮却肯定地说,“我儿子他犯了什么罪,哪点违反银行的取款程序,现在说他是非法占有,他非什么法了?要是这样的判决结果我肯定是不会赔的。因为这个判决结果早就知道肯定会轻判的,但现在我的意见是肯定不会退钱,因为许霆现在判了刑,他在家里投资网吧花了那么多钱,现在一直被查封,这些钱投到里面去了,现在根本没剩什么。所以如果是判有罪的话,我就是肯定不会退钱的。”
许霆代理律师
重审判决体现舆论监督力量
法院宣判以后,许霆的代理律师杨振平告诉记者,对于判决表示尊重,还需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能生效。针对许霆当庭表示对于判决结果满意之后不上诉情况,他表示明天或后天将与许霆案另一位代理律师吴义春一道会见许霆,向他申明上诉的权利,与其交流家属的意见,并由许霆最终决定是否上诉。
同时,对于这起案件审理中,媒体宣传所起到的作用,杨振平表示,从去年12月许霆因恶意取款被判处无期徒刑以来,国内媒体给予高度关注和广泛讨论,舆论监督起到很大作用,重审判决本身说明了问题,这个也是媒体的力量,舆论监督的力量。
市民感叹两次判决差距大
昨天旁听完宣判之后,众多市民网友看法不一,但大多数人对此结果表示满意。不过,也有不少人感叹说,从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五年,前后两次判决如此大差距,实在没有想到。
力挺派
广东商学院学生高静宁:按照许本人犯罪情节,得到这个结果应该是合理的,无期太过,那是杀人放火抢劫的罪犯才适用的刑罚。
广东商学院法学院长、刑法学教授王学沛:17万多数额虽不小,但与数百万、千万的侵犯财产犯罪相比也不算特别大,该结果体现公平、公正,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越秀区黄女士:对于这次许霆案判决结果她是可以接受,因为之前的无期徒刑判决在她看来用在许霆身上实在是量刑过重,她认为在许霆事件上,银行还是存在一定的过错,如果没有ATM机的出错在先,怎么会有后面许霆取款,不管怎么说,银行应该承担一定过错,这样的话许霆理所当然也不应该受这么重的处罚。
XX网友
本次判决对许霆我觉得还是适度的,你不能说人家大门开了,你有意识的进去取钱,出来还要人判你无罪,更不要将钱返换,我觉得再闹,那就过分了。做人要适可而止。
IP:59.37.20.*
其实分析一下判词,我觉得这种判決应该是公正的。法官主要依据是“主观故意”,而没有对第一笔1000认列,所以判无罪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以后第一笔取错是可以不追究责任,也给银行一个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