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半裸紧抓住车底的一根绳子,任凭他人如何劝说都不愿出来。信息时报记者 郭柯堂 摄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朱宏 实习生 杜洁) 拦下公交车后却钻入车底与众人玩起了“躲猫猫”。昨日7时30分许,在东华南路与东湖西路交界处发生一起闹剧,一名有精神病史的中年男子拦下一辆864路公交车后,钻入车底不愿出来,交警、民警、治安员到场百般劝说无效。两小时后交通拯救车吊起了864路公交车车头,民警将男子强行拖了出来,严重塞车多时的交通才逐渐恢复正常。
吊起车头拖出车下男子
事发地在东华南路与东湖西路交界的十字路口。9时许,记者赶到该路口时,现场已拉起警戒线,途经车辆行驶缓慢。一辆864路公交车停在路中间,车上无一乘客,十余名民警、交警以及治安员正趴在地上与车底的男子交谈。
记者弯腰看到,公交车底趴着一名半裸的中年男子,他的左手紧紧抓住车底盘下的一根绳子。这时一名警察伸手抓住男子的右手,想把他拉出来,但男子左手紧抓绳子不放,警察担心强行拉扯会对其造成伤害而作罢。一众人或趴或蹲在车外劝说该男子,但男子毫不理睬, 事情陷入僵局。
9时27分,交通拯救车将864路车车头吊起,民警迅速将男子强行拖出并带离现场。
在白云派出所内,记者看到,该男子平躺在派出所的地板上,大声哭泣,嘴中喋喋不休,不时捶胸抓发,表现怪异。
家属称其有精神病史
“他突然冲到864路前面,双手张开!”在附近开士多店的陈小姐告诉记者,事发时,这辆864路公交车刚发动,突然一名半裸的中年男子冲到车前面,司机被迫停车,男子迅速钻入了车底下,司机下车劝说了好久,男子就是不肯出来。司机劝说了很久无效,只好报警。而车上20多名乘客不得不下车换乘。
记者从警方处了解到,昨日下午5时许,男子家属已经到派出所将男子接走。据其家属介绍,男子有精神病史,事发时可能是疾病发作,家属表示将带其去医院进行治疗。
肇事者监护人需担民事责任
广东华安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丁一元表示,男子的行为妨碍了社会管理秩序,需要负行政责任,应接受行政拘留。但是如果该男子经医院鉴定是精神病患者,肇事时正处于病发期,根据《刑法》规定,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对本身言行不能自控,无刑事行为能力的,不负法律责任。
丁一元认为,如果该精神病患者的行为给公交车乘客或其他道路人员带来经济损失,且受害者追究其责任的,肇事者的监护人则应代其承担民事责任。
“文攻武斗”四步曲
劝说:6名警察趴在地上,其中一人不停对男子讲话,分散其注意力,另外5名交警试图爬进车底,将其拉出,但男子警惕性极高,左手拉住了底盘下的绳子,任凭外人怎么拉,就是不放手。
强拉:发现劝说不管用,民警们改变了方式,4个人分别从前后四个方向爬进去,抓住男子的双手、双脚将其向外扯,男子被拉得嗷嗷直叫。看到他大声哭叫,大家担心将其弄伤而停手。这个方法又失败了。
棍捅:根据一名治安员的建议,众人找来一根长棍从一侧伸进去想将男子赶出来,但被他灵活避开。此招又失效。
车吊:9时27分,民警决定将车头吊起把男子拉出来。车头被吊起后,男子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两名民警从地上提起,随即被送上了救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