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制羞辱打人视频网上传播只为取乐 4青年受审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中国新闻网 进入论坛 2007-11-27 17:48
今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四人涉嫌寻衅滋事案,案中的四名被告人都是仅仅十八九岁的孩子,尤其是被告人小涛(化名)和小阳(化名),在案发时,他们俩一个刚过完生日三天,一个刚过完生日四天。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3月9日15时许,被告人小涛伙同他人将被害人小山(化名,男,18岁)带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春社区83号楼楼顶,无故殴打被害人小山。同日16时许,被告人小阳、小科(化名)、小天(化名)赶至83号楼楼顶,伙同被告人小涛继续抽打被害人小山脸部、脚踹其腹部,将数枚硬币扔在地上让被害人小山拾捡,被告人小涛、小阳将被害人小山腰带拽下并系在其颈部,被告人小阳手拉皮带头,被告人小涛使用手机进行摄像。其间,被告人小涛等人让被害人小山抽打脸部,被告人小涛等人继续殴打被害人小山并录像,被告人小涛交手机录像传给他人。
2007年3月25日22时许,有人在网络邮箱内看到被害人小山被打的录像,遂告知被害人小山之父,2007年4月9日,小山的父亲报案,并将被告人小科带至公安机关。该段录像已起获。故检察机关以寻衅滋事将上述四被告人诉至法院。
庭上,法官问四名被告人为什么要把打骂他人的过程拍下来,并传到网上去,他们说是因为有人说小山得罪了他们的一个朋友,于是找他们报复一下小山,而且在这之前他们曾在网站上看到过有这种打人的真实视频,于是为了好玩、取乐、“就是想侮辱他”,并“让别人知道我们是怎么打这个男孩的,炫耀我们有多厉害!”。就这样,这些孩子在说了一句“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后就让小山“跪在地上抽自己嘴巴,并爬在地上装狗。”而想要“消灾”的人,在事后却不承认说过要别人帮他报复小山的事。由于没有证据证明确有此事,所以公安机关对这人的行为只能作无法认定处理。
在庭审结束后,法官为了能让旁听席上的被告人家人帮助被告人悔过自新,让四被告人回过头与家人对话,在家人当庭的劝说感化下,四名年轻的被告人都流下了悔痛的眼泪。
此案宣未宣判。(中国法院网 滕晓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