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老情人开房 丈夫和情夫合作拍床照敲诈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中国网    网友评论进入论坛    2008-01-09 11:28

 

  核心提示:29岁女子荆某10年前与董某认识,两人多次发生关系,并保持4年之久。后荆某嫁给丈夫刘某并育有一子。然而她婚后又与邻居马某关系暧昧。当马某得知荆某与老情人董某的关系后,心中不快,于是与荆某的丈夫合谋,趁其妻与老情人开房时合作拍床照敲诈。

 

  挺怪,在洗浴中心包房里“会”老情人,还要在房门上贴一张字条。


  挺绝,这原来是个记号,为了让两名男子闯入包房拍照,以备敲诈。


  服了,这两名男子分别是这名女子的丈夫、情夫,这招也是三人设计出来的。


  怪事:女客人写字条贴门上


  昨日,盘锦市兴隆台区公安分局介绍了案情,1月1日,一名自称姓荆(29岁,盘锦大洼县人)的女子跑到于楼派出所报案:12年前,曾被董某强奸。2007年12月30日晚在于楼某洗浴中心06号房间再次被董某强奸。


  接到报案后,所长陈岩感觉到案情较为蹊跷。面对陈岩的询问,荆某吞吞吐吐。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陈岩觉得这起案件肯定有猫腻。他一边稳住荆某,一边悄悄地派民警黄恩平到案发现场调查。


  很快,黄恩平了解到,2007年12月30日21时许,有一男一女去洗浴,女子正是荆某。房间是她开的,一名服务员发现,开完房间后,荆某还用烟盒纸写了“06”的字条,让服务员贴到门上。


  “荆某自己开房,告别人强奸?”陈岩确定此案有问题。


  警方调查显示,事发当晚,在荆某与董某进入房间后,两个男子直接闯入“06”号房间,拿着相机拍照。


  陈岩和黄恩平分析,荆某在包房门贴上“06”很可能是给后进来的两个男子的一种暗号。


  就在警方对荆某进一步询问时,派出所闯进3名男子,“你们为什么不去抓强奸犯……”


  陈岩了解到,三人中一位是荆某的丈夫,一位是其朋友马某,一位是她的弟弟。


  真相:与情夫设计敲诈老情人


  陈岩立即向兴隆台公安分局作了汇报。刑侦大队大队长王国仁率人采取行动对三名男子进行传唤。


  此时,荆某神色慌张,开始向警察吐露实情。


  原来,10年前,荆某在邻居家认识董某后,两人多次发生关系,并保持了4年之久。荆某嫁到鞍山市台安县之后,与丈夫刘某育有一子。然而,她结婚后又与娘家的邻居马某保持着暧昧关系。


  马某知道荆某与董某的关系后,心里总觉得不太舒服。一天,马某对荆某说:“姓董的跟你好那么多年,也不能白好,得让他给你补偿。”


  荆某觉得马某说得很有“道理”。于是,二人商量着怎样敲诈董某。


  2007年12月30日,马某租车到台安县黄沙坨镇将荆某和丈夫刘某两人接出后。马某刺激刘某说:“你媳妇和那小子(董某)那么多年,你怎么不找他要点补偿?”于是,由马某策划,先将董某骗出来,然后由荆某将董引到某洗浴中心开房,马、刘拿相机拍照,再对董进行要挟。


  报复:敲诈不成再诬告


  两个人光着身子被人拿着相机拍照时,董某惊惶失措,荆某却镇定自若地对董某说:“你看怎么办吧?咱俩被我对象(丈夫)抓住了,我最好的朋友也知道了,你给我们拿20万元,一天时间准备,要不就向公安机关报案。”


  董某走后,荆某打电话要钱。然而,均遭董某的拒绝。


  一天过去了,荆某和刘某、马某见董某一直不给钱。于是,来到于楼派出所报案……


  目前,马某、荆某、刘某已被刑事拘留。


  (感谢兴隆台公安分局马克宇协助采访) (本文来源:华商晨报——辽一网 作者: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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