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拍电影阻路塞瘫半个广州城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新华网    网友评论进入论坛    2008-01-09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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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7日,《烈火男儿》剧组在越秀区麓景路的一民居拍戏曾引起市民虚惊。图片来自:广州日报 骆昌威 摄

 

  律师说法


  扰乱公共秩序 是行政违法行为


  针对这次拍摄事件所造成的影响,广州市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的王思鲁律师表示,首先从法律层面来说,如果情节较轻,则是妨碍公共秩序的一种行政违法行为,因为该行为已经对不特定多数人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妨碍;如果情节严重,触犯相关的刑法规定,造成扰乱公共秩序的后果,则可能构成犯罪。其次从深层面上来讲,这样的行为是存在“官本位”的思想在作怪,相关的拍摄机构享有特权,动用特种设备,思想上存在“我是大爷,想怎样就怎样”,对老百姓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影响,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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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拍电影 一月三“虚惊”


  ●去年12月7日上午10时许,市民李先生称“越秀区麓景路的一栋民居起火,火势很大,情况危急”。记者到场后发现,这是电影《烈火男儿》在拍摄如何英勇扑灭民居大火。火场下,路过的行人都要躲躲闪闪,交通一度严重堵塞。


  ●去年12月24日上午9时45分,市民曾小姐称“天河体育东路一男子爬上住宅楼的六楼天台,看似要往下跳,现场气氛紧张”。记者到场后看到,气垫床,“大声公”,消防车,俨然是抢救跳楼者的排场。与此相对而让人纳闷的是,楼顶的“轻生者”激动地挥舞着手臂,而三五个消防员却悠闲地坐在屋檐下乘凉聊天,不知情的市民还慌忙走避。原来也是电影《烈火男儿》在拍摄。


  ●今年1月7日上午8时40分,市民曾先生称“区庄立交附近的金叶大厦大火,现场有大队的消防车拦路扑救”。记者穿越重重的车群,看到的却依然是《烈火男儿》在拍摄。被堵在路上的司机和行人则心急如焚。(信息时报 何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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