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男子发短信与妻子离婚 令司法系统头疼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环球网    网友评论进入论坛    2008-01-08 08:34

  “我要和你离婚”,开罗一名男子发了三条这样的手机短信给妻子。按照伊斯兰法律,这样的离婚方式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据奥地利《媒体报》报道,埃及建筑师依卡巴目前上诉法院,要求法院对丈夫用手机短信离婚做出裁判。之前她的丈夫已经用手机短信的方式2次通知她,要与她离婚。按照伊斯兰法律,男人要离婚不一定要通过法庭,只要他告诉自己的妻子三次“我要和你离婚”,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夫妻关系。


  在接到丈夫第三条离婚短信后,依卡巴求助于家庭法庭,要求他们对离婚的有效性进行裁决。如果法官宣布他们二人已经解除夫妻关系,那么这将是埃及第一起通过短信离婚的案例。在穆斯林国家对短信离婚的争议很大,马来西亚等国明令禁止短信离婚。(邵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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